52岁公安与13岁女生开房 15岁女生旁边拍照
原标题:攸县52岁公职人员与少女开房过夜拍下不雅照片

【看中国2014年02月10日讯】52岁的攸县公职人员与初中13岁女生开房,15岁女生旁边还拍下不雅照片,之后公职人员又表示,愿意给女孩一些钱,了断这层关系。目前,攸县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据华声在线报导,该公职人员姓张,是攸县森林公安局的一名副科级侦查员,年龄52岁。不过,张某的同事称,张一年多来,很少在单位露面,“发钱的时候就会来一下。”一位女同事介绍。

与张某接触的女孩分别是小梅(化名)和小丽(化名)。这层如此隐秘的关系是如何被揭发出来的呢?还得从女孩小梅拍下的照片开始说起。

15岁女孩拍摄“爷爷”与13岁女孩的不雅照片

小梅今年15岁,是攸县人。

小梅的哥哥王先生说,自己在妹妹的手机里发现了一些不雅照片。照片内容是一位稚气未脱的年轻女孩与一位中年男子没有穿衣服、并排躺在宾馆的房间里的场景。年轻女孩一会玩手机,一会用东西遮挡自己的脸。中年男子则比较淡定,抽着烟,偶尔打打电话。

在王先生的逼问下,小梅承认了这些资料是自己拍的,照片中的年轻女孩叫做小丽,中年男子则是森林公安局的张某。更可怕的是,小梅也承认,自己和小丽都与中年男子开房过过夜。拍摄这些照片是因为当时在另外一个房间的小梅肚子饿了,于是去中年男子所在的房间拿东西吃,看到了两人没穿衣服的样子,于是拍来好玩。

对于当时的情况,小梅说“女的比较害羞,男的没点事情一样”。

对此,小丽表示,自己出生于2000年,才13岁,是初二的学生。是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张某的,小姑娘认为,张某挺大方,经常拿钱给她用,还买吃的给她,关系熟了之后,张某就开始对她提出一些非分要求。

此外,在两名年轻女孩面前,这位中年男子还以“爷爷”自居。

女孩确认张某是攸县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

核对了攸县森林公安局阳光栏上的照片后,小梅和小丽确认,这位副科级侦查员张某百分之百正是买东西给她们吃,并要求她们一起过夜的中年男子。此外,通过攸县森林公安局内部通讯录,小梅还确认,张某登记的尾数为“789”的手机号码正是经常约她们出去的号码。

1月底的某天下午3点多,张某又打电话给小梅,要她去一家叫做“仙境观澜”的酒店,房间已经开好了,自己晚一些会过去。小梅先住进了499号房间,一起入住酒店的还有两位未成年女孩,都是张某约过去的。

一直到晚上7点多,张某才驾车到了酒店。小梅说,这次张某是去谈“分手”的,张提出,拿些钱给女孩,以后就不来往了。

编后﹕中国古话说,万恶淫为首。中共治下的中国,正常的遭到彻底颠覆,传统的家庭观、婚恋观遭到前所未有的亵渎,中国社会色情行业猖狂泛滥,人们笑贫不笑娼,性解放、性自由的淫邪思想和行为深入了各个社会阶层。中共各级官员是这一实践的“杰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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