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现代人遗忘的传统文化:五服制度(图)
【看中国2014年02月07日讯】“五服”制度是中国礼治中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它规定,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间,服丧的服制不同,据此把亲属分为五等,由亲至疏依次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斩衰
最高的一级叫“斩衰”,上衣(上衣叫衰,下装叫裳)。斩衰就是最最粗糙的上衣,第一必须是生麻布,第二必须是粗麻布,第三裁剪的时候不能用剪刀,只能用刀砍,所以叫“斩衰”,第四衣服下摆不缝边。斩衰以下还有四个等级: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共同特点是都用熟麻布,下摆也都缝边,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麻布的粗细。齐衰较粗,大功次之,小功又次,缌麻最细,规格越高穿的越差,这是因为不差不足以表达悲痛之情,而丧服的规格越高服丧的期限也越长。
一等斩衰,衰通“缞”。五服中最重的丧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衰。至明代、清代,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女子服斩衰,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三年丧二十五月毕“)。
齐衰
二等齐衰,音资崔,齐,下衣的边。齐通纃,衰通缞。是次于“斩衰”的丧服。用粗麻布制做,断处缉边,因称“齐衰”。服期分三年、一年、五月、三月。服齐衰一年,用丧杖,称“杖期”,不用丧杖,称“不杖期”。周代,父在父母服齐衰杖期,父卒服齐衰三年。唐代,为母,父在父卒皆齐衰三年;子妇为姑(婆)亦齐衰三年。至清代,凡夫为妻,男子为庶母、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为父母,孙男女为祖父母,均服齐衰一年,杖与否,各有规定;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五月;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且齐衰三月。
大功
三等(大功),亦称“大红”,是次于“齐衰”的丧服。用粗熟麻布制做。服期为九个月。清代,凡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以及已嫁女为伯叔父、兄弟,均服“大功”。
小功
四等(小功),亦称“上红”,是次于“大功”的丧服。用稍粗熟麻布制成。服期五年月。清代,凡为伯叔祖父母、常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及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妻、再从兄弟、未嫁再从姊妹,又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小功。
缌麻
五等(缌麻),是次于“小功”的丧服。“五服”中最轻的一种。用较细熟麻布制成,做功也较“小功”为细。清代,凡男子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为外孙、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缌麻。服期三月,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亲属为袒免亲,即所谓“素服”,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从项中向前交于额上,又后绕于髻。
五服规定,是晚辈对长辈的丧服规定,夫妻属平辈不穿孝服,戴黑袖标即可。亲属关系超过五代,不再为之服丧,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这种礼核心就是等级和秩序,它体现了尊卑,贵贱,内外,亲疏,例如:
重男轻女:妻为夫居丧三年,夫为妻服丧只有期年,明代以前,如果父亲还在,儿子为母亲居丧也只是齐衰而不是斩衰;嫡庶的分别甚严:庶子为嫡母服丧三年(明代以后,庶子为自己的母亲也服丧三年),但是嫡子不为庶母服丧,后来改为期年丧。长子长孙在服丧中很重要。在丧制中有所谓“承重孙”,就是由于嫡长子已死,应由嫡长子的儿子承担丧祭(和宗庙)的重任。又有所谓“承重曾孙”,承重孙或承重曾孙在讣闻(讣告)中名字是列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