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驻中国大使骆家辉。
【看中国2014年02月05日讯】美国驻中国大使骆家辉即将卸任。作为美国首任华裔驻中大使,骆家辉以朴实、亲民、轻车简从、不事铺张的现代风貌而闻达于中国,深得中国民众好感。中国互联网上,流行“骆家辉评价中国人”的十二条。笔者细观之,感觉,这十二条,未必出自骆家辉之口,有人或以骆家辉之名,警示中国人。但无论如何,这十二条,值得中国人对照、深思。网传“骆家辉评价中国人十二条”,内容如下:
1﹑非常聪明,但非常相信传言;2﹑凡事喜欢抢,从出生抢床位,到临终抢坟地,从头抢到尾;3﹑在大事上能忍气吞声,在小事上却斤斤计较;4﹑能通过关系办的事,绝不通过正当途径解决;5﹑计较的不是不公平,而是自己不是受益者;6﹑动辄批判外界,却很少反思自己;7﹑自己爽不爽没关系,反正不能让别人爽;8﹑不为朋友的成功鼓掌,愿为陌生人的悲惨捐助;9﹑不为强者的坚持伸手,愿为弱者的妥协流泪;10﹑不愿为执行规则所累,宁愿为适应潜规则受罪;11﹑不为大家的利益奋斗,愿为大家的不幸怒骂;12﹑不为长远未来谋福,愿为眼前的小利冒险。
其中,唯第8、第9条难以成立。对照大多数中国人,实际情形几乎相反,应该是:不为朋友的成功鼓掌,也不为陌生人的悲惨捐助;可能为强者的坚持伸手,不会为弱者的妥协流泪。
不为朋友的成功鼓掌,乃是中国人深重的嫉妒心使然;不为陌生人的悲惨捐助,乃是中国人普遍的冷漠和疑心使然;可能为强者的坚持伸手,比如,中共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独裁,中国人或出于趋炎附势,或出于无奈,竟会认同中共的坚持;不会为弱者的妥协流泪,乃是中国人的极端势利使然。中国人认的是“强食弱肉”、“成者为王败者寇”、“赢家通吃”的死理,所谓丛林法则,仰慕强者而鄙视弱者,对上阿谀奉承,对下盛气凌人。
其余10条,则大抵靠谱。第1条,非常聪明,但非常相信传言。中国人非常聪明?可惜,大都是小聪明。非常相信传言,因为官方垄断了主流信息渠道,老百姓直觉那是宣传,信不过,宁愿相信小道消息,即传言。中国人又喜欢搬弄是非,背后论人长短,故而窃窃私语,蜚短流长。
第2条,凡事喜欢抢,从出生抢床位,到临终抢坟地,从头抢到尾。这一表现,只符合当代中国人。起因是,中共统治,从政治挂帅到金钱挂帅,从赤贫到暴富,这样的大转折,令中国人恐慌,因焦虑而恐慌,于是,凡事兴抢,生恐落与人后、转眼即无。
第3条:在大事上能忍气吞声,在小事上却斤斤计较。这一条,堪称对中国人的精确刻画。在民间,为家庭矛盾、邻里纷争或街头磕碰,人们可以一触即发,轻则面红耳赤、怒发冲冠,重则大打出手、头破血流,甚至于闹出人命。但面对国家大事,官府的淫威和高压,人们却敢怒而不敢言,甚至于战战兢兢、逆来顺受,状如奴隶。与此相仿的,还有第12条:不为长远未来谋福,愿为眼前的小利冒险。中国人无视民族的未来,实际上,中国人也无视家庭或自己的未来,无视,是因为无知。比如,许多中国人至今无法认识到:长远而言,民主制度,不仅对民族有利,对个人也有利。中国人最讲“实际”、“实惠”、“今朝有酒今朝醉”,即眼前利益,哪怕只是蝇头小利。中国又爱占便宜,顺手牵羊,无意间铤而走险。比如,弄虚作假,炮制假冒伪劣产品,就是中国商人的通病。
第4条,能通过关系办的事,绝不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中国人顶礼膜拜关系学,惯于拉关系、走后门,不信法治,不守规则。当然,这首先是政府不讲法治、不守规则造成的,所谓上行下效,习惯成自然。红包文化泛滥,不仅官场盛行收受红包,民间也如此,就连病人看医生,都要塞红包。与此相仿的,还有第10条,不愿为执行规则所累,宁愿为适应潜规则受罪。不走正门,专走后门;不走正道,爱走邪门歪道。中国人的这一套,延伸到当今,就成了,不要规则,宁要潜规则;中国人相信,规则没用,潜规则才有用。这正是中国法治难立、潜规则盛行的底因。
第5条,计较的不是不公平,而是自己不是受益者。中国人对公平与不公平的感受,参照体系,往往是同一阶层、同一阶级,比如同事、同学或战友。如果其中有人比自己过得更好、混得更好,则易生妒忌与恨意。面对更高地位的官员、更阔气的富豪、以及家世显赫的子弟如“红二代”、“官二代”或“富二代”,中国人往往只有羡慕,心底下以为人家“命好”、“应该”。薄熙来出事后,有外国记者在重庆采访,指着薄熙来住过的高级别墅问普通市民的感受,后者竟回答:他是那么大的官,住那么好的房子是应该的。
第6条,动辄批判外界,却很少反思自己。这一条,首先符合中国政府的行为与形象,面对人民,不论自己在历史上犯下多少伤天害理、荼毒人民的坏事,这个政府不仅不反省、不认错、不道歉,反而自封伟大、光荣、正确。面对外国,不论自己做得对与不对,一律指责别国“干涉内政”、“别有用心”;与周边国家争执,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将“威胁”、“挑衅”、“侵犯”的帽子扣到别国头上。对应地,在中国民间,道歉文化匮乏,人与人之间,如果生出矛盾、摩擦与碰撞,彼此之间,很难说一声“对不起”,往往互相迁怒,怪罪与人。
第7条,自己爽不爽没关系,反正不能让别人爽。中国民间有一句俗话:“愿人穷、恨人富”,中国人没有博爱思想,一律地,希望别人不如自己,别国不如中国。有一个中文成语: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中国官方喉舌《环球时报》竟把这个成语用到了中日关系上,声言:“中国现在成日本的事或许不足,但败它的事肯定有余。”一副流氓腔调。
第11条,不为大家的利益奋斗,愿为大家的不幸怒骂。中国政府宣传“集体主义”,实际上,中国人“个人主义”最为泛滥。眼中并无国家、社会、集体这类概念,有的只是个人私利。对大家的不幸、民族的苦难,最多发几句牢骚、骂几声,但一定是在不惹祸上身的前提下,若要他为大家的利益、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一想到要为此付出代价、甚至自我牺牲,立即就做了缩头乌龟。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