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务通过通胀由百姓承担(图)
【看中国2014年01月29日讯】去年年底,中国国家审计署公布了政府债务规模数据,中央政府债务九万八千一百二十九点四八亿,地方政府债务十万八千八百五十九点四九亿元,即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共二十万六千九百八十八点六五亿元;还有,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二万九千二百五十六点四九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六万六千五百零四点五六亿元。实际上“负有担保责任”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最后都是要由政府承担的,因此这三十万二千七百四十九点七亿元说到底还是政府债务。
对政府债务不准啧言
审计署公布了中国政府债务数据之后,大陆官方媒体声音一边倒,都说中国政府债务不算多。确实如此。去年中国GDP总值五十一万九千三百二十二亿元,中国政府债只占中国GDP的一半稍过,较之美国政府债务占GDP的百分之七十要低许多。
不过,中国政府债务规模这几年逐年增长,其风险在提高,其危机在加大;而且二○一二年中国政府财政收入只有十一点七万亿元,政府债务占政府财政收入的百分之二百五十九,这就令人咋舌了。
这后一种声音在大陆各媒体中是听不到的。原来,审计署一公布中国政府债务数据,中共宣传部就通知大陆各媒体:媒体不得对中国政府债务尤其是地方债作负面报道及评论。
中央政府的债务连同“负有担保责任”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大概是十二万亿左右。如果说,中国中央政府的债务还构不成危机,那么中国地方债务危机的影子已经很清晰可见了。
现在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中,土地财政占了大头,去年大陆各地卖地收入超三万亿,可是与二十万亿的地方债规模相比还是差了许多。地方财政其它收入增长极慢,营业税改增值税可能还会使地方财政收入有所降低。而各地的社会保障投入则逐年在增加。
今年各地政府必然也必须继续卖地,但今年地方财政收入却不能保证必定增长;而今年到期需偿还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百分之二十一点八九。二○一五年至二○一六年地方债务到期比重则分别为百分之十七点零六和百分之十一点五八,三年里需偿还地方债的一半。还有许多名义上不是地方债的地方债。
地方债是否会违约?谁也说不准。
事实上,地方政府在清偿地方债的一年年过程中,还会再举地方债,常常是举新债还旧债。国家发改委负责人最近明确允许地方债“借新还旧”。地方政府的借债冲动很难抑制,事实上,地方债规模逐年扩大就是不断在“借新还旧”。
地方债几近于庞氏骗局
在现代政府运作模式中,举债是一种有用的工具也是一种必要的手段,中国地方政府借地方债照理也是正常的。可是,长期来中国地方债一直比较乱。以政府为背景的融资平台,通过各种办法募集资金,包括通过子公司滚动发行“理财产品”吸纳投资,甚至通过私人渠道在香港等地募资,资金成本一度高达百分之二十左右。有许多地方债“高利短融”的融资平台是不透明的,包括一些高利贷或者是违规发行的理财产品、私募债还有信托产品等,很多类似于庞氏结构,持续滚动高息发行。
中国地方债为什么会弄得这么乱、这么不透明?弄到要借利息高期限紧的短期融资的地步。按照惯例,政府债券有公共财政为后盾,基本上都属“金边债券”,可中国的某些地方债却几近于庞氏骗局。
政府负债的两个原因
公开的原因是,地方政府在“赶超”思维下、在追求GDP热潮中,在改善本地商业环境、增强本地经济实力的追求中,不管不顾本地财政能力和偿债能力,大肆举债上项目。
隐秘的理由便是,只要有政府工程,政府官员便有合法的和“潜规则”的好处。中央政府自有雄厚的政府资金不断搞各种各样的政府工程,地方政府搞工程只能自想办法了。
地方债这么乱,中央政府似乎有与之划清界限的想法。财政部和银监会连续下文规定,省级政府可以设立一家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参与本地区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工作。最近中共十八大三中全会提出准备建立地方主体税种、发行地方长期建设债券等。
可是,根据中共一党专政的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和法律体系,中国的地方政府都不能独立于中央政府体系之外,地方政府其实是无法独立发行地方债的。中国现行的每一笔正式的地方债无不是由中央批准,甚至是代为发行的。因此,中国的地方债归根结柢要由中央政府来兜底。
政府债务亦依靠印钞机
现在看来,大部分地方债仅靠地方政府是难以偿清的,可是中央政府将怎样来最后承担地方债务呢?先来看看中央政府是如何来应对中国经济的。
中央政府有庞大的连续二十年大幅增长的财政收入,可是每当经济下行或遇到经济危机需要刺激时,政府采取的财政政策不是压缩行政开销、压缩军费开销,不是主要依靠发行政府债券,甚至不是依靠财政赤字,而是赤裸裸地依靠印钞机──超额发行人民币。
在中共一党专政下,中国政府发行多少人民币无须向普通民众交代,绝大多数中国老百姓根本不知道每年发行人民币的具体数目。中国的法律也支持了中共政府的这种做法,《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所以,世上各国凡有遇上经济危机,资本无不受到重创,唯独中国的权贵资本,即使遇到二○○八年的国际金融危机,仍然毫发无损。因为超发的四十多万亿人民币承担了危机的损失,超发四十多万亿钞票的结果就是长时期的高通胀。
地方债看来也将如此。
在既不明确地方政府是地方债的责任主体,又不明确中央政府是地方债的最后保底人,这样含糊状态下,地方债的主要债权人本来就是银行,当钜额的地方债严重拖累银行时,最易顺势通过银行的坏账,通过国资的再注入,轻而易举的稀释化为流动性的增加,成为高通胀的诱因和结果。钜额的地方债由全国每个人来埋单了。
这还不算是最坏的结果。如此规模的地方债居然没有一个责任人,那么地方债势必恶性循环,规模会越来越大,直至真正的中国债务危机爆发而难以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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