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立法以降低空气中悬浮微粒(图)

【看中国2014年01月19日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周六(1月18号)审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将降低悬浮微粒(PM2.5)首次纳入立法。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初已将草案列入计划,核心内容之一是空气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确定了减少存量与控制增量相结合的制度。

新华社周六消息,北京市2013年PM2.5年均浓度每立方公尺89.5微克,超过年均35微克的标准1.56倍。全年空气品质优良天数不到一半,5、6级污染天气就占全年天数的15.9%,平均每6至7天就有一次重污染。

报导指出,根据草案内容,在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前提下,按照有利总量减少的原则,可以试行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纪纲指出,首先要进行最严格的排污权分配,通过排污许可证的方式,向各排污单位下达逐年减少的排污权指标;其次,与环评制度相结合;第3,实行减量化交易,即“买二用一”,企业必须购买2个单位的排污权,才能获得1个单位的排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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