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管道爆炸案 中石化“相应赔偿”(图)

【看中国2014年01月13日讯】据法新社消息,中国国有石油巨头中石化将就11月22日发生在中国青岛的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作出赔偿,该事故导致62人死亡,136人受伤,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在香港上市和进行交易的中石化称,经过中国政府官方调查确定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为7亿5172万元。

公司表示将“承担其相应赔偿责任”,但并没有指明具体数字,也没有指明其中事故受害者直接获得赔偿的比例。

在中石化周日(1月12日)的声明中,其承担的赔偿费用将主要来自该公司的保险,并称“目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

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称,造成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发生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另外声明中说,调查认为,中石化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责任未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事故发生后,15名中石化员工、青岛市工作人员被拘留。

中石化在事故后发出了道歉声明,但是否认在事故后反应过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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