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通过 中国劳教制度终于废止

【看中国2013年12月28日讯】中国最高立法机关正式废止有关劳动教养的法律规定,中国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废止。

新华社说,有关决定在星期六(12月28日)闭幕的中国人大常委会上正式通过。

该决定称,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教的人员,解除劳教,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劳教制度一直受到人权团体的批评,中国当局自己也承认劳教制度无法再推行下去。法新社说,中国当局批准废止劳教,终于为中国现代史上的一段黑暗篇章拉上帷幕。

中国的劳教制度始于1957年。劳教并非中国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一种行政处罚。

中国公安机关无须经法院审讯定罪就可将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和思想教育等措施。

1979年后,中国规定劳教最高期限为四年,但很多人实际上被劳教的时间早已超过该期限。劳教制度在实行中亦存在被滥用的情况。

中国官媒说,中国司法体系的发展使得继续实施劳教制度的举动显得“多余”,其“历史使命”已经完成。至此,在中国延续了半个多世纪的劳教制度走到了尽头。

不过,批评人士仍然质疑中国当局宣布废止劳教制度是否仅是一个表面功夫,人们关注在废止劳教制度之后,是否还会有另一种类似制度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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