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协原副主席两罪获刑14年(图)
黄志光,被指控涉嫌受贿人民币及财物共550余万元,并非法持有猎枪等7支制式枪支。
【看中国2013年12月22日讯】(看中国记者郑文新综合报导)据中共官媒报导,12月20日,深圳市政协副主席,正厅级贪官黄志光,被指控涉嫌受贿人民币及财物共550余万元,并非法持有猎枪等7支制式枪支。广州市中院昨天对该案一审宣判,最终认定其受贿金额为300余万元,并以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没收财产50万元。据传,黄志光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企业改革转制中获利,家底厚实,合法资产以亿元计。对于黄志光涉案金额如此之小,有网民指出,案发前,财产转移得差不多了,就剩下几斤虫草和几把枪,以为问题不大了。
收虫草现金贿赂多次助下属升迁
现年59岁的黄志光是广东海丰人。20多年前,他从企业干部转入政坛,一路官运亨通,曾任深圳宝安区委书记、汕头市长、市委书记。2010年,黄志光调任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次年案发。黄被指控涉嫌受贿500余万,并非法持有枪支7支。广州中院最终认定了黄志光受贿300余万元,这些钱多与跑官要官有关。
据悉,法院认定,1998年至2003年,黄志光担任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期间,多次收受该区农业局局长、该区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委书记刘某给予的现金人民币35万元;两次收受该区教育局副局长郑某给予的现金人民币40万元、港币2万元,为两人谋职务升迁。
2002年至2010年,黄志光在担任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汕头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多次收受深圳某公司董事长詹某某给予的玉石摆件26件,香枝木罗汉床1张,维腊木插画桶1个(鉴定价值共超196万元)。多年来,黄志光为帮助詹某某的亲戚职务调动,为詹在汕头市南澳县投资以及其投资的香港潮声卫视在汕头市设立记者站等提供诸多帮助。
之前,黄志光被指控在任汕头市委书记期间,两次收受市委副秘书长吴某的冬虫夏草17斤,为吴某的职务升迁提供帮助。按相关人提供的进货价,这些虫草共值58万多元。
法院推翻检方的两项指控
一项是,按检方指控,黄志光从2002年至2010年,帮拜把兄弟黄顺丰不少忙,包括拿街道工程、开展业务等。黄顺丰为感谢义弟长期关照,在黄志光为儿子买别墅时,送来人民币120万元。对此,黄志光庭审翻供,坚称此款为借款,而且已部分归还。中院认为,黄志光曾说黄顺丰“垫付”房款,而后一直称是“借款”,前后供述不一致;而且,黄顺丰相关的行贿供述也与黄志光无法吻合,故该指控证据不足。
另一项是,据检方指控,2008年9月,黄志光得知海丰莲花山某寺庙需要筹款,收受深圳某实业集团董事长李亚鹤给的100万元现金,并以其儿子的名义捐给该寺庙。随后,在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某招标项目中,李亚鹤一举中标。对此,广州中院认为,从主观上看,黄志光没有非法占有该100万元。从客观行为上看,李亚鹤将100万元包装成土特产让黄志光之子带回家。几日后,黄志光方知此事,并原封不动将该纸箱捐赠给寺庙,黄志光并没非法占有该款项。黄志光以其子之名捐赠,也未获得法律意义上的利益,行为未构成受贿。
非法持有枪枝共7支
2011年,黄志光被调查时候,家中被搜出制式猎枪6支、制式气枪1支。因此,法院还认定黄志光犯下非法持有枪支罪。
12月20日,中共广州中院宣判,黄志光身犯两罪,鉴于其能退缴部分赃款,悔罪表现好,可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80万元、玉器摆件26件、香枝木罗汉床1张、维腊木插画桶1个、制式猎枪6支、制式气枪1支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并继续追缴黄志光的违法所得。
案发前财产转移得差不多了
另据陆媒财新网2011年2月25日报导称,广东纪检监察网25日下午发布消息说: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深圳市政协副主席黄志光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知情人士说:黄志光接受组织调查事涉汕头东部经济带开发。黄志光于2003年赴广东汕头任职,官至汕头市委书记。东部经济带是黄在汕头执政期间最重要的经济发展规划之一。 公开资料显示,《汕头市新东区分区规划(2005-2020)》发布于2006年12月。按照该文件,新东区规划用地6510公顷,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共3741公顷,占片区总用地的57.5%。
黄在从政前,曾在深圳宝安区的国营企业任职,汕头各界普遍认为,黄志光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企业改革转制中获利,家底厚实,合法资产以亿元计。
对于黄志光涉案金额如此之小,有网民指出,案发前,财产转移得差不多了,就剩下几斤虫草和几把枪,以为问题不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