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12月14日讯】李天一一案尘埃落定,终审结束,李天一将在劳改场唱红歌了。可他母亲梦鸽却是不服!广西全州派出所所长吕宏犯伙同三人,带头强奸13岁幼女,只获刑8年。云南昭通官员郭玉驰,强奸4岁幼女,也同是获刑八年。我家天一是强奸成年人,怎会获刑10年?这是谁在玩弄法律?
梦鸽认为,我家天一虽然不是共产党员,但他们强奸4岁和13岁的幼女,怎么获刑比我家天一少?难道说我李家的荣誉不够格保住我家天一?我家天一从哪检出精斑?加上我家天一在案发时“醉了睡了”,“啥都没看见,啥都没参与”。我家天一是要拿诺贝尔奖的,是要当大人物的,为国家、世界、宇宙做贡献的,就算轮奸几个女孩算个啥虹?咋就抓了判了呢?还10年哪!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4岁幼女也是轮奸罪,也得十年以上!怎的他们强奸就可轻判?我家天一想做爱,不会缺少女人吧?主动献媚示好的女孩多的是!天一有必要去强奸吗?其实在酒桌上杨小姐已经知道了天一的根底,家庭情况,天一不可能在去强奸,我家天一智障吗?而且杨小姐不喊,不叫,迈着双腿走进湖北大厦宾馆,主动躺在床上让男孩子们顺顺利利的完成任务,这怎么叫强奸给重判呢?
梦鸽不甘心的是!我梦奶奶操他妈的王八蛋!为党的生存而立“法”,把本来属于国家的法律变成了他们一党的私法,轮奸的性质比我家天一的恶劣,却轻轻一笔带过,真是臭不要脸!这个国家还要不要逻辑?要不要公义?难道共产党真的要为自己的流氓官员守底线?为这些无赖而奋斗到底吗?
我梦鸽花了上百万想为儿子争取一个嫖娼的“荣誉”,想不到却给儿子买了个10年的徒刑,并且把自己全家搞的臭名昭著,党官却把无耻发挥到了极致,强奸4岁幼女也只是获刑八年,想想都憋气!当然,我家天一也可以边唱红歌,边体验一下革命先烈那种把牢底坐穿的精神,也算是当渡金、十年磨一剑吧。
后评: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不管你信也好,不信也罢,但天意难违,该报应的是会报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会有应该的报应!这就是天意!尽管你们这类恶魔没有信仰,但你们的内心是知道自己在作恶,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皆报。吕宏、郭玉驰和李天一这等恶魔们,你们等着吧,谁也阻挡不了天意对你们的制裁。
正是:梦断鸽飞花落去,空留水狗徒悲鸣。画饼充饥舔菊急,誓为天一抱"不"平。
2013-12-11于佛山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