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盗车杀婴案犯周喜军被执行死刑(图)


遇害儿童

【看中国2013年11月23日讯】今年3月在吉林长春盗窃小汽车并将车上婴儿杀死的案犯周喜军星期五(11月22日)被执行死刑。

周喜军被控在3月4日早晨盗窃一辆载有一名2个月大男婴的丰田越野车。

婴儿的父母发现车以及孩子被盗后迅速报警并求助于媒体,电台以及电视台不断播出被盗车辆信息,大批社会公众自发加入搜索。

周喜军在逃逸期间因婴儿啼哭一度将其掐昏,而在婴儿苏醒后再度啼哭时将婴儿勒死并埋入路边的积雪中。

他随后将盗窃的汽车遗弃,并因压力过大在第二天投案自首。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将周喜军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随后他提出上诉,吉林高原在7月博会其上诉,维持原判。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判决作出复核时指责周喜军勒死婴儿“故意杀人态度坚决,毫无人性,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极深,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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