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泳:记者何以成“妓者”?(图)
【看中国2013年10月31日讯】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遭湖南警察跨省追捕,短短数日,峰回路转。先是被视为一起“记者因舆论监督遭受司法迫害”的冤案,受到其报社及众多媒体人士的声援;然而,陈永洲很快在央视当众认罪,给公开声援的人士一记响亮的耳光。由于他在央视供述收受了50万元他人钱财进而写作揭露报道,陈和其所供职的报纸由全国声援的对象,迅即变成了全民讨伐的目标。
在讨伐中,经常可以听到一个侮辱性的词汇,即将记者污化为“妓者”。这个词固然难听,但其实命中问题的实质。作为一种核心的自由,新闻自由在中国遭遇金钱与权力的双重羞辱。
首先引人注目的是记者收“黑钱”。即将到来的11月8日,是中国的记者节。五年以前,即2008年的记者节,中国新闻界是在“封口费”的耻辱中度过的。在哪一个国度,你会看到山西的一场矿难发生之后,真假记者争先恐后赶到——不是为了采访报道,而是去领取煤矿发放的“封口费”?在哪一个国度,你会听到挺身而出曝光此奇观的记者在网上不断更换“马甲”,向同行发问一个新闻业的ABC问题:“是抵挡不住利诱,违背良心去排队领取‘封口费’,还是继续深入调查取证,冒着生命危险将真相大白于天下?”在哪一个国度,记者比传说中十恶不赦的煤老板还黑,以至于被煤老板奉送这样的称号:“端着新闻饭碗的丐帮”和“吃新闻饭的乞丐”?
就在山西这个地面上,2002年的繁峙县金矿特大矿难中,就曾有11名新闻记者收受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贿送的现金、金元宝。他们不去现场,先去县委、县政府,因为那里才是他们心目中真正的“金矿”。曾经读过一篇为第一个记者节而作的纪念文章,题为《我们记者》,其中有一句:“‘新闻记者’,是金子铸就的字眼。”反讽得真好。新闻记者,是“金元宝”铸就的字眼。
但公平地说,新闻记者中固然有“害群之马”(请原谅我用这个滥词),其恶迹又怎抵“奥革阿斯马圈”(篡改一下希腊神话,原为牛圈)?繁峙矿难中出事的山西一些报纸的记者,2007年在山西大同被打死的兰成长,后来所供职的报社都否认他们是正式记者。的确,他们不是新闻教科书上定义的“记者”,他们是广告员、发行员、采编员,“一肩挑多职”的报社“能人”。谁逼得“马”们除了会跑以外,还得会跳、会捞?当然是“马圈”——那些不良的媒体。
还有令“封口费”相形见绌的事情。当年央视曝光了让人诟病的百度竞价排名,很多人就开始推测百度会拿出多少钱消灾。果不其然,百度首席财务官李昕后来确认:百度后一季度“市场营销支出”猛增,费用高达4000万,“营销相关支出的绝大部分”给了央视。如果企业竞相以这样的大手笔给媒体付“买路钱”,中国媒体的公信力大厦很快就会千疮百孔。
用钱收买的封口固然触目惊心,用权干预的封口更加惊心动魄。主流媒体的真记者因为深怕踩“红线”、触“地雷”而不作为,这才给了假记者大行其道的空间。中国新闻之软骨症,中国新闻人之无尊严,这方面的故事太多了,仅举一例:中央新闻单位知名记者在南昌调查某职业技术学院欺诈考生,回京后制作节目,播出当天,受骗学生们再也压抑不住愤怒,群起质问学校。同类事件在河南和湖南也爆发了。于是节目反而成了肇事者,停止重播,开会检查。而在很多地方,封口费已然蔓延到了封眼费、封耳费和封手费……
然则,最大的耻辱乃在于,新闻界的很大一部分人已经丧失了耻辱感,这不仅仅是新闻界的耻辱,更是整个中国社会的耻辱。在今天的商业社会里,哪有钱买不通的事情?官员是可以贿赂的,记者是可以收买的,新闻媒体是可以通过公关搞定的。清人顾亭林说:“礼义廉耻是谓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然而四者之中,耻为尤要,故夫子之论士曰:‘行己有耻’。”又说:“故士大夫之无耻,谓之国耻。”我们的新闻传统中,这种士大夫情怀尚且存在,例如,新记《大公报》有著名的“四不”主义——不党、不卖、不私、不盲。现在,新闻记者却毫无廉耻地“卖”了。新闻界的无耻不是国耻又是什么?
刘震云的小说《我叫刘跃进》中,有个警察叫老邢。“天天抓坏人,坏人就在自己身边呀。只抓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不抓自己认识的坏人,让老邢心里又有些郁闷。怎么老抓生人呀,该抓熟人呀;怎么老抓被抓的人呀,该抓抓人的人呀。可左右打量,这种情况,并不是一处两处;这种局面,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一个人两个人形成的;天下不是一个坏人,天下乌鸦一般黑;而为了一般黑去抓乌鸦,或者为了这帮乌鸦去抓另一帮乌鸦,老邢怀疑自己工作的意义。但天下如此之大,老邢又扭转不了;想不通,白想不通。”
太多的记者跟警察老邢一样,想不通,白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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