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无忧:用政治抗争戳破伪法治画皮(图)

【看中国2013年10月30日讯】政治反对形形式式,关键是要基于公民权利意识去斗争,专制大厦轰然倒塌,是各种力量的结合,是长期努力和偶发事件的结合。反抗可能被抓甚至失去生命,但不反抗也是屈辱活着或者死,为何不反抗?

刚刚过去的九月,一系列众所瞩目的刑事案件被突击式处理。薄熙来案、“房姐”龚爱爱案、李天一轮奸案、摔女童的韩磊案、为聂树斌鸣冤的王书金案……纷纷宣判,而最高法突然宣布核准夏俊峰死刑并立即执行,尤令人震惊。各案情况天悬地隔,有的是内斗,有的迎合大众心态,有的则意在镇压反抗。但有共通之处,那就是“法”作为统治者治民利器,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正义则始终缺位。

披“法治”画皮,法院角色变重

有人认为“审判月”是为十八大三中全会“清道”。这当然有道理,最高法不顾举世之反对,速杀夏俊峰,给出一个强烈的恫吓人民信号:禁止反抗,反抗者死!

上个月赶着出台的两个“司法解释”引起广泛非议。一是“两高”共同炮制的审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规定,一是最高法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件”的规定。这两个“司法解释”是两把磨得飞快的屠刀。很多人指出,中国的“司法解释”往往僭越法定的立法权。最高法或最高检根本无权在法律外制造新的牢笼。关于网络空间可成立“寻衅滋事罪”,关于点阅5000次、转发500次可望构成诽谤罪等,其任意与荒诞令人发指,就是要构陷人入罪。

法院很忙很积极,不是无缘无故,而是角色要求。中共在毛后时代想伪装成“正常国家”,法治是现代文明重要标志,独立的法院作为纠纷权威仲裁者是法治的内在要求。从邓到江到胡,无不想披上“法治”的画皮,习近平所谓政法系更要发挥特长,在伪装之路上走得更远。由赤裸裸警察治国向形式重视法院的伪法治转变,但一党独裁无任何改变。“人民法院”从不属于人民,原本就是驯服工具,今后其镇压功能会进一步加强。千夫所指的劳教制度可能废止,并非当局仁慈,原先警察做的脏活会由法院做。法院会以实际表现来证明自己一样好用。伪法治残暴性不变,虚伪性增强。

只让人畏惧或憎恶,不会被信仰

即使不考虑夏俊峰反抗的政治意义,仅就法律本身而言,也完全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意义的正当防卫。从沈阳中院到辽宁高院再到最高法院,关于夏俊峰不构成正当防卫、必须立即处死的解释,没有说服力。哪怕退一万步,连正当防卫也不算,同样死人,为什么薄谷开来免死而夏俊峰必须死?小贩打死城管要偿命,城管打死小贩为什么没有一个判死刑?夏被杀,无论怎么不能让人信服。十一“国庆”,正与夏俊峰的头七为同一天。一边是黑社会大佬似的在天安门冒雨作秀,一边是夏俊峰魂兮归来,民众以各种形式为义士送行,五星旗vs白蜡烛,极具象征意义。杀了夏俊峰,激怒无数人,彰显“法治”之伪。

薄熙来聆判,始终带着讥讽的微笑。薄罪行累累,对他的审判却无关正义。如果说他对伪法治的不服,属于自作自受,那夏俊峰拒绝签收死刑执行文书,则显示对“伪法治”完全唾弃。他交代妻子“即使只有一个人在,也要上诉到底”,并不意味他以为这部剥夺了他生命的暴政机器,会在未来某时刻还给他公正。夏俊峰的正义只有在专制既倒、法治建立时才能实现。伪法治或许能让人害怕,或令人憎恶,但不能让人信仰。人民没有遵守伪法治的义务。人们做法律的奴隶,因为它带给人们自由,而伪法治带来的是奴役。

法律人要为正义辩护,而不是为秩序背书,可悲的是现实中多数人选择后者。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18岁开始,在西南政法学院读了七年法律,获硕士学位,是标准的法律科班出身,这又怎样?他是凶恶残忍的“以法镇压”急先锋。铁汉李旺阳的死,曾成杰的死,夏俊峰之死,他都要承担责任,沾满了鲜血。周强这位首席大法官不过是中共的一名中央委员,一个汲汲于名利的党棍。有人幻想“司法独立作为政治改革第一步”,怎么可能?指望习近平、周强之类遵守真法治,让出权力?完全相反。

丢掉幻想,全力反抗

对中共“以法镇压”性质的伪法治,要用坚决的政治反抗来回击。中共怕被扫入历史垃圾堆,怕失去特权,把民众行使人权视为犯上作乱,勇于镇压却不敢承认。今年抓了很多抗争人,绝大多数都是啼笑皆非的非政治性罪名,什么抽逃资金了,什么非法经营了,什么敲诈勒索了,什么诽谤了,什么寻衅滋事了,什么扰乱社会秩序了。或是子虚乌有,或是选择性执法,真正目的欲盖弥彰。

政治是众人之事,是人们自己的事。要努力做拥有国家主权和享有人权的公民,要扫荡专制的障碍,要正大光明地政治反抗。曾有人主张 “政治问题法律化”,这种思路曾有一定合理性,但局限性更大。有些事可能有效,比如比较单纯的经济利益维权。更多时候不能自欺欺人地“法律化”,掩耳盗铃没用。

政治反对的形式多种多样。只要基于公民权利意识去斗争,在我看都带着政治反对色彩。对社会大众来说,不畏言论管制,揭弊反腐讲真相是抗争;公共事件“散步”是抗争;上街举牌是抗争;串联结合是抗争;拒绝交税是抗争;秘密活动当然是抗争。专制大厦轰然倒塌,是各种力量的结合,是长期努力和偶发事件的结合。反抗可能被抓甚至失去生命,但不反抗也是屈辱活着或者死,为何不反抗?

(有删改)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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