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的法治独步环宇

【看中国2013年10月29日讯】陈永洲被拘事件又有了戏剧性的新进展。陈永洲向民警承认,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名利,他受人指使,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致其声誉严重受损。陈永洲供认罪行并悔罪的镜头出现在央视屏幕上,晓谕天下。 

《新快报》嗣后在头版刊登致歉声明,自我检讨存在记者失实报道和把关不严两方面问题,颠覆了其在此前对陈永洲的声援姿态。但从三次就此事件发表声明在头版位置的处理来看,道歉显然并非心甘情愿,暗示其对此有所保留。

陈永洲如此迅速自供罪状,且同意经由央视进行传播,与其一贯的立场和态度不相符合。如果没有不同寻常的理由,陈永洲绝不会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做此选择——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不会。由此再次说明,中国国家执法机关拥有世界上多数国家执法机关难以企及的权力和能力,也说明,中国新闻机构是是世界上最强大而自由的媒体——因为它既能走在法院前面,向世人宣布陈永洲的罪行,又能自由报道未经法院审判的案件,世界上肯定没有比它更强大而自由的媒体了。

我们可以庆幸,陈永洲案,证明了中国不仅是一个法治国家,而且以其中国特色的法治模式,成为世界上最先进的法治,独领玉宇风骚,令人叹为观止,无比自豪,而且如果你愿意,甚至可以感激涕零。

这一法治模式的优越性体现于: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根据需要和部署,重点突破,严厉打击,杀一儆百;警方在未掌握充分而有效证据、进行有罪推定的情况下,对中国公民实施拘捕;在拘捕之后,通过我们一向引以为傲的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当然,我们未亲眼所见,只能如此假设,——我国是绝对没有刑讯逼供、威胁利诱的,我相信,也请同胞们相信——说服被拘捕者在最短的时间里,自认罪状,并且从灵魂深处闹革命,自我否定,真诚忏悔;尤其体现中国特色法治模式的高超之处在于,在公共舆论群情汹涌之际,重要新闻媒体——如央视,迅速介入报道,先于法院审判,一锤定音,将案件细节昭告于世——难道还有人举出比这个更铁的铁案的例子吗?而法官和律师们拜他们所赐,就得以享有更多休息时间,轻松搞定案件。多么完美的法治模式!

中国公民可以欣慰地看到,这一法治模式屡试不爽,非常实用,那些呼风唤雨的舆论领袖们、自以为是的无冕之王们,都在此模式下低下了他们看上去高昂的头,老老实实认罪伏法,老老实实自我忏悔,老老实实充当活教材,教育世人。多么完美的结果!

中国人之幸福就在于,不用费多大力气,中国梦就已几乎实现了90%以上;中国人的幸福还在于,毋庸动用脑细胞思考,就可以接受一项结论,像猪一样那么闲适自在;中国人的幸福更在于,当历史车轮滚滚向前,人类文明复杂多元之际,我们还可以享受臣民的待遇,沐浴在王化之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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