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头版登出致歉声明
【看中国2013年10月27日讯】(看中国记者陈秋颖综合报道)10月26日,陈永洲在央视“忏悔认罪”后,一直坚挺陈永洲的《新快报》突然态度急转。《新快报》于次日在头版登出致歉声明,形势诡异。
10月27日,《新快报》在头版左下角刊发致歉声明,称:“经警方初步查明,本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道,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报社对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事发后报纸采取的不当做法,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教训深刻。我们将以此为戒,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强采编人员和出版流程管理,严格要求采编人员在工作中尊重事实,遵守法律,遵循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并在该报(A6)版转载新华社《受人指使收人钱财 发表大量失实报道》的通稿。
而在陈永洲在央视“认罪”的当日,《新快报》还发出声明,坚称陈永洲无违法违规行为。
声明中说:“中联重科财务问题报导是新快报一个正常的新闻报导,对问题进行监督和报导是媒体的职责所在,作为新快报经济中心记者,陈永洲只是正常履行其职责。”
《新快报》指出,核查报道之后,只有一篇报道将“广告费级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广告费5.13亿”,其他报道内容均无事实差错。
《新快报》说,经过“调查了解,陈永洲在报导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的事件中,不存在有违新闻职业操守和违法违规行为”。
《新快报》认为陈永洲的报导“符合与论监督类新闻报导的基本要求”。
此前,《新快报》一度以“请放人”、“再请放人”的头版大字,呼吁警方释放本刊记者陈永洲,在国内外引起轰动。
与此同时,曾有负责人说“记者正常的新闻采访受法律保护,记协也坚决维护记者的合法采访权不受侵犯”的中国记者协会,也在26日发表声明,改变立场。记协不仅严厉谴责陈永洲“涉嫌有偿新闻、虚假报道等违规行为”,同时指责发表陈永洲报道的《新快报》严重失职,应承担相应责任。
26日,陈永洲突现央视“认罪”,引起各界质疑。《新快报》态度急转的态势,更让局势变得诡异。有民众认为“里面的故事不简单。”民众普遍希望了解事件的进一步真相——谁是陈永洲与发表有关中联重科报道的“中间人”?谁又是陈永洲的提供“酬劳”的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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