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再请放人”破“中国无强迫失踪”之说(图)

【看中国2013年10月24日讯】(看中国记者章若琳综合报道)10月23日,《新快报》在报纸头版上登大字广告要求长沙警方释放被捕记者陈永洲 。24日《新快报》的头版又登“再请放人”,再次呼吁释放记者。几乎全世界所有的重量级英文媒体都刊登了中国《新快报》头版图片和这份报纸的呼吁与抗争。

这起被认为是因言获罪的事件起源于5月27日,《新快报》刊发了《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一文,揭露了上市公司中联重科去年在华中大区涉嫌销售造假,并罗列了大量调查结果予以佐证。证监会等监管机构不及时介入调查,长沙警方反而将质疑者送进牢房,大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气势。《新快报》记者被拘案引起中联重科股价大幅下跌6.76%。

《新快报》在其官方微博称:“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该报坦言对记者陈永洲有关中联重科的15篇批评报道进行了认真核查,仅有一处谬误是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其微博要求警方公示其他证据,呼吁尊重法律。

《新快报》所隶属的广州《羊城晚报》集团 “负责人”称该集团“密切关注这起事件,高度关切被拘记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希望有关方面严格依法办事,公平、合理、及时处理这起纠纷”。但是23日上午,中国各大主要新闻网站有关陈永洲被刑拘的消息在十余分钟内纷纷从首页悄然消失,在社交媒体更是引起议论。河南广电映象网内容主编大鹏感叹:“十几分钟,该条消息已全部撤出各大媒体首页。这是中国新闻媒体人共同的屈辱。”《东方今报》记者奚春山表示:“支持新快报依法维护记者权益。社会当今的共识底线是法制,警察为何跨省抓捕,什么执法依据?是传唤还是拘捕?” 地方公安机关对警权的滥用及其所试图营造出的某种肃杀气氛。微博上有人在组织成立“抓捕新快报陈永洲记者事件律师观察团”,目前已有30余名律师报名。

此事件的发生正值中国的人权状况在日内瓦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第二次审议和质询。 10月22日,法国、朝鲜、日本、俄罗斯、英国、美国等国就中国进一步改善其人权状况提出了若干建议,包括:确保媒体和人权维护者可以自由行使言论自由权利;释放所有因政治原因而受到行政拘留的人,取缔“劳教”制度;确保禁止酷刑和非法获取证据的现行法律得到执行等。

中国代表团团长吴海龙在会上表示,中国是法治国家,任何人不会因为依法维护自身权利被处罚,更不存在所谓任意拘留、强迫失踪等情况。但是《新快报》陈永洲记者被拘一案无疑等于在世界媒体前揭穿了他的欺世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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