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检报告显示:官员腐败愈演愈烈(图)
【看中国2013年10月23日讯】(看中国记者张正闻综合报导)10月23日,官媒报导称:2008年1月至今年8月,中共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提起公诉167514人。在5年多时间里,近20万人涉贪腐被查,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368人,其中厅局级1029人,省部级以上32人。这是时隔24年,中共最高检再次向全国人大报告反贪贿工作的内容之一。
据介绍,近5年查处的受贿、行贿人数分别比前5年上升了19.5%和60.4%。 5年内,中国每天近百人涉嫌贪腐被查。今年前8个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同比又有所增长。
据维基百科资料介绍:过去30年中国共有420余万党政人员受处分,其中465人是省部级官员,包括身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的陈希同、陈良宇和薄熙来。从2007至2012年五年间被处分的有66万人。
根据最高检察院的资料显示,自2009年以来,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证明民间反腐没有安全保障,使得反腐过程颇为艰难。
报导称,5年多来,共抓获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694名。
对于贪官外逃,有分析指出,当前“裸官”转移资产的情况时有发生,主要外逃人员多以中层职务官员、国企经营人员居多,并逐渐呈现低职级外逃的趋势。潜逃时机,从过去的因案发仓促出逃,发展到有准备、有预谋出逃。由于许多国有企业在境外都设有分支机构,贪官转移资产主要是境内公司与境外机构勾结,通过洗钱等方式进行。这是现在许多贪官外逃的新特点。
据维基百科资料介绍:2004年5月28日,中共公安部发布消息称中国外逃经济嫌犯共有500多人,涉案金额700多亿人民币。
2005年9月28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北京举行的“亚太反贪腐倡议”(Anti-corruption Initiative for Asia-Pacific)研讨会上发表报告指出,随经济改革,中国的贪污问题日益猖獗。2004年中国涉及贪污的金额高达4090亿元人民币至6830亿元人民币。
中共人民银行2011年6月15日刊发《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报告,指出,2008年6月之前外逃干部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中国13亿人口人均被外逃贪官掠走610元人民币。
最高法院前院长肖扬在其出版的《反贪报告》中引用有关部门统计1988年-2002年的15年间,外逃资金共1913.57亿美元(1.5万亿元人民币)。
2012年10月,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涂谦从公开资料中搜集到中共十六大以来(2003年至2011年6月)落马的72名省部级腐败官员作研究样本发布了中国省部级腐败案件报告,报告于2011年年底完成,发表在《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上。
报告显示,在55个有明确的腐败时间跨度的样本中,省部级贪官在第一次做出贪污或受贿等腐败行为后,平均要8.5年才会东窗事发。其中,跨度最长者达18年,为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从官员在腐败时期内担任的职务来看,有近80%的腐败官员职务得到了晋升;高发年龄段为56岁至62岁,“钱、权、色”是腐败的高发领域;72名省部级腐败官员有52人来自地方,20人来自中央;在72个腐败样本中有53人已被法院判决,其中被判处死缓的人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