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游客和美国导游为购物僵持差点报警(组图)
【看中国2013年10月11日讯】十月长假结束了,但大假后却留下很多讨论和争议还在继续,不管是在国内的景点还是出国旅游,购物强制消费等等,一直以来,游客十分反感被导演忽悠去购物,经常为此产生矛盾,国家为规范旅游市场,特别颁发了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对这些事情进行限制,正好10月1日生效,但是,今年十月长假期间,中国游客出游美国,却出现了相反的局面:中国游客坚决要求购物,美国地接旅行社导游坚决反对,双方僵持差点报警,这是什么原因呢?
今年十一到美国旅游很不划算,连自由女神都看不到,游客们也抓紧和这17年一遇的政府关门牌子合照,毕竟自由女神看的机会多,政府关门可不多见。不过,很多人来美国,对景点的渴望没有那么强烈。
很多来过美国的中国人都有一种感叹:原来在美国,“世界名牌”很便宜,所以很多人来美国购物。
正因为此,很多来美国旅游的对自由女神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兴趣,对购物倒是很积极,并把购物作为参观景点之后的第二大目标,有人还会收到亲朋好友的代购清单。
但是中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10月1日恰好生效,该法针对之前旅行社安排购物游,暗地里赚取购物分成,规定:旅行社不得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其他行程,拒绝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于是,满心欢喜来美国购物,刚好遇到这条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一些美国地接旅行社根据旅客们的要求,还是带领大家购物,大包小包买得欢欢喜喜,但也有一些旅行社和中国游客之间对《旅游法》中的内容理解不同产生矛盾出现一些麻烦。
在这里人们似乎都变成了购物狂
比如美国《侨报》有如下的报导:
在华盛顿特区范围的95号高速公路上,发生一起因游客要求纽约接待旅行社增加购物行程未果,部分大陆游客拒绝上车继续行程,双方在高速公路附近僵持三个小时事件。
纽约导游:担心客人故意制造“购物行程”,反咬一口
大陆赴美旅游团一行24人从上海赴美。
4日在华盛顿特区参观完白宫、国会山庄等景点返回新州途中,车上大部分大陆游客要求购物,但纽约接待旅行社导游则态度强硬表示严格执行大陆《旅游法》和国内旅行社的委托,不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其他行程,拒绝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双方意见难以统一。
引起矛盾冲突的直接原因是部分游客要求在95号高速公路附近的一个购物中心停车上厕所,而导游认为游客一旦在购物中心上厕所,很可能游客一哄而散纷纷购物,最后无法控制引起混乱,违反了合同规定。
据接待方导游介绍说,当时自己好心相劝大陆游客前往高速公路休息站上厕所,但遭到游客拒绝。
而车辆最后在休息站停下后,有的游客上完厕所后就拒绝上车,认为旅行社侵犯他们的权利,没有及时安排解决客人的需求。部分客人随后也拒绝上车,双方一直僵持了三个小时,最终仍然无果。导游说,最后在双方仍然谈判无果的情况下,自己要求报警,游客才上车继续行程。
导游说,目前新《旅游法》实施后,国内赴美旅游团美国接待方严格按照国内旅行社的要求,不收取额外费用、不擅自增加临时行程,严格规范旅游市场。据导游称,自己最大的担心的是,客人故意制造合同之外的“购物行程”,随后“反咬”旅行社违反《旅游法》,导致国内旅行社和美国接待旅行社双方利益受损。导游还解释称,其实并非全体游客都同意前去购物。
大陆游客:“两手空空回国,丢不起人”
受了一肚子气的大陆游客6日仍然感到十分委屈。
旅行团的一名游客表示,在华盛顿特区参观正值美国政府关门,很多著名景点都不能参观。
全团客人随后集体同意要求在返程时路过购物中心购物,但是和导游交涉多次仍然遭拒。
导游态度恶劣地说,不能擅自增加额外行程。全团游客都瞭解《旅游法》,游客集体同意后是可以增加额外行程的,这并不违反《旅游法》呀!”有游客说:“后天就要回国了,现在两手空空,回到上海后和亲戚朋友都没法交代,丢不起这人!”
旅行团中一位李姓游客表示,全团游客是在集体同意增加购物行程后向导游提出的,并表示愿意支付增加行程所带来的额外加班费和小费。
但导游不仅态度恶劣,一口拒绝,还威胁游客如果不上车将报警,让游客在美国留下不良记录。
李姓游客表示:“这趟黄金周出国不仅玩的不愉快,还受到了恐吓威胁。”
旅行团领队阳先生解释称,客人在出国前在国内签署的旅游合同,详细阐明了在美旅游行程及安排。
新的旅游法规定必须按照行程走,不能增加额外行程。游客有购物的权利,但合同上又没有购物的行程安排。这可能让双方对旅游法的理解产生了不同,导致冲突。
据瞭解,由于双方冲突僵持三个小时,导致接下来行程延误。之后,游客称全体游客集体签字要求参观费城独立宫,但参观要求也被拒。导游则表示,签名表上并没有全体游客的签名。
纽约旅游业者:大家都很紧张,有的甚至过度紧张
纽约旅游业者朱立创说,对于国内出台《旅游法》,现在纽约旅游从业者都很小心和紧张,有的甚至对法律的内容也一知半解。他表示,《旅游法》出炉意愿良好,试图匡正旅游行业界的一些乱象。可是,游客和旅游业者若“一刀切”地去理解一些条款,就有可能将“旅游法”变成“恶法”。
譬如说,如果无限发挥“进店购物”就属“违规”,组团社可面临30万人民币罚款,美国接待社和导游战战兢兢地遵循国内组团社的指示,“千方百计”不让游客到购物点,以免日后被罚款,这样就容易引起游客和导游之间的对峙冲突,也违反了“旅游法”的本意。
据瞭解,虽然《旅游法》并不能直接约束美国接待单位,但该法能通过约束中国国内组团方,间接影响当地旅游经营者的行为。
新的《旅游法》对责任认定有了明确规定,即谁组团谁负责,并且要负责到底。
这就要求不管是来美旅游还是赴华旅游的组团者要更加小心,选择当地接待方也需要更加谨慎,一旦有意外发生或事故发生,能确保旅游者的利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