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银行违约!? 湖北老翁22万本息剩8400元(图)


按照存单上规定,此存款24年到期本息22万元,且无论存款利率、保值贴补率变化,到期银行凭此据定额支付。

【看中国2013年10月08日讯】(看中国记者叶修综合报导)湖北省丹江口市60岁居民盛忠奎于24年前办理人民银行定期保值储蓄业务,依当时合约,24年后可领回本息共22万,但盛先生却没想到,24年后银行却称他的存单早已失效,只能领回8400元。

据中评社报导,24年前,湖北丹江口市居民盛忠奎与妻子陈永梅,原本打算将他们省吃俭用存下的积蓄拿来买间店铺,24年前2000元可以买一个店铺,如果当初坚持的话,如今的店铺房产价应是百万。但在得知人民银行丹江口市支行迎宾路分理处有一份定期保值储蓄业务,24年后可获得一笔巨额本息后,便将2000元的积蓄,分别以自己和儿子的名义办理了两张该行整存整取储蓄存单。按照存单上规定,此存款24年到期本息22万元,且无论存款利率、保值贴补率变化,到期银行凭此据定额支付。

这两张存单于今年9月21日到期。盛忠奎带着存单前往丹江口市支行 (迎宾路分理处已不存在),一位接待的魏姓负责人却拿出一份1989年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对保值储蓄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传真电报,以及丹江口市支行同年10月7日转发的通知,告诉他这两张存单早已失效了,只能兑现8400元。

该电报称:“现行保值储蓄存款只有三、五、八年三种期限,各地没有增加档次或变相增加档次的权利”。支行通知称:”各专业银行、邮电局如有开办“存款一千元,存二十四年后收益额为十一万元”保值储蓄业务的,从文到之日起立即停办,并严格按照三、五、八年三种保值储蓄存款期限档次执行,不得突破。”

银行这样的回复让盛先生相当震惊,当天前往结算本息的还有供销社退休干部王新民。王在1989年9月20日同样办理了一张100元整存整取储蓄存单,按规定24年到期可兑现本息1.1万元。此外还有70多人办理了类似业务,但银行从未告知客户存单失效的相关讯息。

若当年9月18日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已发出了紧急电报,为何王先生等人当年9月20日仍可办理该业务?且当年分理处收到支行通知后仍未告知已办理的储户? 对此,魏姓负责人表示,银行是严格按照规定操作,这项业务不是自己一个人完成。

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彭德江律师表示,银行以上级部门规定为由,拒绝按照原来约定兑付存单,属违约行为。即使当时银行违规开展储蓄业务,被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存款银行当时也应与储户沟通。现在即使该存单被认定为无效,银行仍应照原先规定给存户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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