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夏俊峰,还有后来人”
【看中国2013年09月25日讯】在冲突中刺死城管的夏俊峰今天被执行死刑,25名中国律师发表联合声明进行抗议,宣传部门的禁令未能阻止网民表达悲愤。
首先对媒体下禁令,然后再通知当事人家属,互联网暴露了中共当局处理敏感事件的内幕。昨天,若干媒体人均以直接或隐晦的方式放出消息:备受关注的夏俊峰案已核准死刑,即将执行。夏俊峰的妻子张晶则毫不知情,直到今天(9月25日)凌晨5点,一行人敲开她的家门,要求她去和丈夫见最后一面。
媒体人披露的宣传部门禁令如下:“辽宁夏俊峰故意杀人案死刑复核已审结,将于9月25日执行,各媒体如作报道一律依据法院发布的权威消息刊播,不评论不链接,不渲染炒作。”在严厉禁止之下,今天的中国网络仍然充满了对夏俊峰的悼念,以及对当局罔顾民意执行死刑的悲愤。网络媒体“博客中国”记者以充满同情的态度,采访了刚刚与丈夫诀别的张晶。
在2009年5月16日之前,夏俊峰是一个与妻子在沈阳摆摊的普通小贩。那天,因与城管发生冲突,自诉遭受殴打与凌辱,怒而刺死两名城管。2009年11月,夏俊峰被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1年5月作出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定。
沈阳中院的判决书认为,对于此案中发生的冲突,“被害人申凯、张旭东负有一定责任,夏俊峰也负有责任,夏俊峰罪行特别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知名律师滕彪、陈有西出面为夏俊峰辩护,认为“故意杀人”罪名不能成立,夏俊峰的行为属正当防卫。
城管殴打、凌虐小贩在中国十分普遍,夏俊峰得到很多民众的同情。有些网民称他是”为民除害的英雄”,也有人认为两名被刺死的城管也是罪恶的城管制度的牺牲品。最高院的死刑复合拖延了两年多时间。滕彪律师此前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说,当局忌惮于民意,很有可能无限期拖延复核程序,甚至不了了之。
沈阳中院周三在微博发布消息说,最高法院经复核认为,夏俊峰“持刀行凶,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
9月25日下午3点55分,张晶在微博发布消息:“刚接的法院电话通知,夏俊峰已火化,明天9点去领取骨灰。”
“司法杀人,再添血债”
9月25日下午,李方平、张磊、刘卫国、滕彪等25名中国律师发表联合声明,他们认为,“夏俊峰案一、二审、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在证据方面提出了诸多质疑,认为不能排除夏俊峰被城管强制带走以及在执法室内被城管殴打的等合理怀疑。该案程序方面同样存在也存在诸多问题,譬如死刑案件证人不出庭、应当出庭的客观证人被限制出庭、旁听席上的证人违法作证等”。因此,律师们抗议最高法院对证据存疑、程序违法案件通过死刑复核并立即执行,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夏俊峰死刑复核意见书,要求最高法院现行死刑复核程序必须改造,去除其神秘化色彩,贯彻司法公开原则。声明表示将继续关注被认为是冤案的聂树斌案的申诉。
网民们比较了城管或警察与市民发生冲突的另外几起案件:2008年11月,湖北天门城管打死拍照男子,被判有期徒刑6年;2011年11月,辽宁省辽阳市城管打死人案,主犯获刑11年,两从犯获刑3年; 2013年6月,贵州民警枪杀2名村民案,获刑8年,法院称是防卫过当。
网友”Kielboat”评论说,“这个案子坚持死刑的理由必定是政治考虑的:彻底打击、剥夺普通人面对强权肆虐侵犯加诸私人财产和生命等任何情况下做出任何反抗的正当性和抵抗意志”。网民杨玲说,“夏俊峰案再一次证明这个社会没有真正的公平,越来越让人质疑社会的黑暗、国家的法律”。网民纷纷改写中共烈士夏明翰的诗句:“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俊峰,还有后来人”。
知名艺术家艾未未通过推特对此案发表评论说,“不要指望社会正义出现,正义必须首先在自己身上呈现,今天这个自己就是夏俊峰。”网民@hnjhj表示,“夏俊峰的斩立决说明当局清醒地意识到这是你死我活的对抗,对于谁是敌人谁是自己人分得一清二楚,即使是城管这一级的基层统治基础都不允许撼动,所以错杀无所谓必须来狠的,一定要把挑战扼杀在萌芽中。这是八九年到现在的基本国情。”
正在德国访问的滕彪律师同时在推特发表意见说,“司法杀人,再添血债,必须找出在判决书上签名和幕后指挥的凶徒,永远追查到底。杀害夏俊峰的刽子手,请读读纽伦堡审判。” 在此前的采访中,他对德国之声表示,中国政府相信死刑能威慑民众,专制政权需要死刑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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