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言抓人并举 意在严控网络舆论(图)


中共的网络监控已经延伸至每个普通家庭

【看中国2013年09月18日讯】互联网的兴起使中共过去几十年对社会舆论与媒体的掌控与垄断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因为互联网,中共的贪腐、中共的内斗、中共残害中国人的真相,中共的层层黑幕……都在以过去几十年所没有的深度与广度为普通中国人所了解。

由于中国所有传统媒体都被中共各级宣传部门所掌控,中国的传统媒体不具有监督政府与中共的作用,中共的各级官员也不担心传统媒体的监督,但互联网的特殊性却让越来越多的中共官员感到不安。中共官方人民网在2010年的一次问卷调查表明,超过7成的受访者认为中共官员对网络感到“恐惧”,害怕网络监督。现任中共常委,时任中宣部长的刘云山在2011年9月7日的 “中日韩媒体圆桌论坛”上也不得不承认:“中国面临网络管理的危机”。日本销量最大的报纸《读卖新闻》当时刊文说,中国传媒被中宣部禁止批评中共政权的言论不时能在网络上看到,刘云山的发言显示中国将以新的法律措施来限制网络自由。

垄断话语权遭遇互联网挑战

自互联网进入中国,由于互联网上的言论与信息发布的即时快捷,不像传统媒体那样易于掌控,中共对互联网也是爱恨交加,一直担心网络上出现它们不愿看到的言论。回顾过去中共对互联网的监控,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前些年,中共的监控主要是关注网络上对中共意识形态的不利言论,封堵境外揭露中共、传播真相的自由网站。近些年,中共的贪腐、强拆房屋、强征土地愈演愈烈,以及对普世价值的反对,加之自然环境与社会风气恶化,越来越多的普通网民敢于在网络上对中共说不,在此情况下,又推出了微博实名制,但此举并未阻止网民继续发出中共不愿看到的言论与信息。尤其中共18大新领导人上台以来,网络上更是形成了呼吁公布官员财产、曝光官员贪腐劣迹、渴求普世价值的巨大民意,中共无法在网络上对这种民意进行公开的打压,只能以“打击网络谣言”为名对敢言的网民进行抓捕打压,本质还是严控网络舆论的主导权。这就是日前中共展开的针对网络名人、网络敢言人士的新一轮运动式打击所谓的“网络谣言”的原因所在。中共深知,一旦网络失控,就意味着过去几十年形成的管控媒体的铁幕被撕开,中共的黑幕与本质就将彻底暴露在中国人面前,这是中共万万不敢面对的。

中共新领导班子在18大上台后,高调誓言“反腐”,声称要“老虎苍蝇一起打”,随后引发民间实名举报各级贪腐官员的事件在互联网上频频出现,被举报官员的级别也是不断攀升。18大刚刚结束不久,新晋政治局委员的李建国即遭网民韩宠光网络实名举报并引发广泛关注。

为了避免国内民众了解真相,中共曾投入了巨额的资金开发网络防火墙封锁真相,但因为海外有志于打破网络封锁的义工们的不懈的努力,中共始终没能彻底的封锁住互联网上的真实资讯。

两高违法释法表明中共对严控网络失去信心

这两年国内越来越多的民众敢于利用各种形式在网络上曝光中共的贪腐,聚合民意,使得中共认识到仅仅依靠封堵互联网已经不能再像以往那样肆无忌惮的继续欺骗国内民众,继续对民众散布官方的谎言,由于讲话的体制也不能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网民发布的即时资讯。正是在这种仅仅依靠封锁网络,甚至实行网络实名制都不能完全掌控互联网话语权的情况下,中共才不顾涉嫌违法,9月9日匆匆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试图通过加大对网络上敢言人士的打压,恐吓网民,达到像过去垄断传统媒体那样掌控网络话语权。

此次两高释法,将官方不愿看到的网络信息的发布,归入《刑法》明列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以及“寻衅滋事罪定罪”予以处罚。一方面,《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的的四类行为有明确的界定:(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显然这四类情况并不包括此次两高释法所涉情况。另一方面,根据《立法法》第42条第2款规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1)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2)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1997年制定的《刑法》对寻衅滋事罪中有关“公共场所”的规定,显然不包括现在的网络世界,现在两高释法把网络纳入到该罪所规制的“公共场所”,也属于“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只能由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法律解释,两高此次释法明显涉嫌越权违法。

实际上,在两高释法之前,各地警方已经能够开始抓捕网络敢言人士,8月23日,网络名人,拥有1200万粉丝的美籍华人“薛蛮子”被北京警方抓捕,随后警方向外通报指薛蛮子“嫖娼”及“聚众淫乱”。同一天,曾在7月29日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的《新快报》记者刘虎也在重庆市渝北区家里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带走。

此次两高释法,为此前已经展开的打击网络名人寻求法律依据的意味十分明显,但匆忙中却执法犯法,绕过了本应由立法机关释法这个环节,如此匆忙之举表明,网民利用网络随机、适时地曝光中共官员的贪腐,揭露中共的层层黑幕,已经引起中共的严重不安。过去监控媒体与网络的方式已不足以阻止网民发声,短时间又想不出更有效的办法,才冒着被国际社会指责打压言论自由与被国内民众质疑违反自己法律的风险出此下策。

此次两高释法,在网络上引起了前所未有的反对声浪。众多法律界人士从专业角度佐证该司法解释违法违宪,并发起征签活动要求废除,以及追究立释者的法律责任。北京律师程海、王全璋、黎雄兵等推出了公民监督建议书,“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审议废止两高网络犯罪司法解释”。该建议书9月15号下午在网路公开征集签名,随后正式寄出。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本文留言

作者庚元相关文章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