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冀中星机场引爆炸弹案周二开审(图)
冀中星(网络图片/看中国配图)
【看中国2013年09月15日讯】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宣布将于星期二(9月17日)公开审理山东访民冀中星一案。冀中星将被起诉爆炸罪。
北京市法院官方微博称,检察院指控冀中星于今年7月20日携带自制爆炸装置到北京首都机场引爆,造成其本人重伤、一名民警轻伤。
冀中星兄长冀中吉星期天(15日)对BBC中文网说,他已经从律师口中得知开庭的消息,他和身处山东老家的父亲都将到北京听审。
代表冀中星的北京维权律师刘晓原则说,冀中星曾说自己并非故意引发爆炸,他将为冀中星作“过失爆炸”辩护。
刘晓原星期六(14日)还在微博上说:“鉴于这起案件的起因,即当年的东莞致殴打残案,东莞警方仍在复查之中,为此,我已给朝阳区法院递交延期审理申请书。但可能不同意延期。”
刘晓原质疑说:“为何要着急把冀中星送上审判席?”
“危害公共安全”
北京报章星期天引述公诉机关说,冀中星于事发当天带着爆炸装置,自山东省鄄城县居住地乘长途汽车独自前往北京,同日傍晚来到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二层国际旅客到达B出口
检方说,冀中星在遇到民警现场执法时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其本人重伤,同时造成一名民警面部、双臂及胸前背部多处灼伤,被鉴定为轻微伤;爆炸造成现场秩序混乱,国际旅客到达出口通道紧急关闭。
《北京青年报》报道说:“检方认为,冀中星法制观念淡薄,遇事不能正确处理,以爆炸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应当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晓原律师在微博上说:“我仔细研究了案件证据,冀中星说不是故意引发爆炸装置,这个说法是符合当时的客观情况,我会作‘过失爆炸’辩。但因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不构成过失爆炸罪。 ”
刘晓原此前对BBC指出,他在8月1日前往看守所与冀中星会面时,冀中星明确对他表示自己绝非故意引爆炸弹。
刘晓原说,冀中星解释,他到首都机场的目的只是散发传单,希望引起更多人关注他的遭遇。警察试图阻止他时他试图以自制的爆炸物阻止警察靠近,没想到在把炸药从右手转至左手时,不小心拉着了引线。
媒体报道指出,根据中国《刑法》第114条,冀中星如果被裁定有罪,将面临最高10年有期徒刑。
另一方面,刘晓原表示,他从广东省警方所得知,冀中星案的复查结论已在星期四(12日)以普通挂号信寄出,希望能在开庭前收到这份文件。
目前未知刘晓原是否希望把这份文件作为证据呈交法庭。
新华社8月30日报道,冀中星当时接载的乘客龚明照已致函东莞市警方,指证冀中星是被新塘村治安队队员殴打致残。东莞市警方也向新华社证实收到了龚明照的信函。
原标题:访民冀中星机场引爆炸弹案将在北京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