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认罪在洛别墅恐难保 有法有例追赃(图)

【看中国2013年09月14日讯】原中国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在法庭上承认接受贿赂4755万元人民币,当局如何处置目前还登记在他和妻子名下的洛杉矶别墅,引发各种猜想。洛杉矶华裔会计师和房地产经纪人分析,一旦中国法院判决确定张曙光受贿刑责,就有权依判决文件向不法资产所在国交涉,通过资产冻结、拍卖程序,逐步启动追讨工作。


图片: 张曙光夫妇于2002年在洛杉矶核桃市购入的别墅。 (记者萧融拍摄)

张曙光在北京二中院首度到庭应讯,承认2000年到2011年期间受贿4755万元人民币,海外华人随即看向张曙光2002年在洛杉矶东郊核桃市(City of Walnut)买下的别墅,是否还能继续保留在他与妻子王兴名下?大陆当局何时启动追讨?

洛杉矶房地产经纪和财务规划师李秉信表示,为有效打击跨国洗钱等不法行为,大陆加入2005年生效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该公约明确规范被转到境外、经司法判定属贪腐所得财物都必须归还之基本原则。

李秉信说:“中方要追讨收回贪官海外资产已有程序可循,中方最重要的是取得确定判决,持确定判决书在美国对当事人进行资产假扣押,假扣押意即对被告所有资产冻结以维持现状,期间不得进行买卖,即使银行在贷款文件上持有质押权也不得以此再行贷款,换言之,就是令所有资产保持现状。之后,案件当事方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诉讼,或是寻求和解。 ”

李秉信强调,不论是多国共同为反贪追赃签订公约,或是两国之间为特定犯罪型态交换协议,都必须先由请求协助方的司法单位完成判决,此后再向不法财物所在国提交查扣、拍卖和请求归还。

他指出:“必须先在大陆取得判决结果,进而将当事人财产冻结,之后,各种资产处理状况都可能发生。从提起诉讼到判决执行假扣押需时约三十天,关键在于大陆方面何时能取得法院判决确定书,之后把判决书送到美国,经过认证,再经由委任律师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按照正常程序进行,从大陆方面判决确定开始,到美国执行假扣押,又经过被告当事人提请上诉,估计三十天到九十天之间应该能得到(追讨)明确结果。”

目前中方司法部门还未厘清张曙光藏匿海外资金总数和流向,在洛杉矶从事会计法务专业的陈洁,援引台湾前总统陈水扁的亲信金纪玖涉嫌侵吞台湾对外秘密建交款2980万美元,台湾当局依第三地新加坡法院判决书来美追讨之前例,指大陆官方可参考同一渠道启动追讨事宜。

陈洁说:“台湾当局就是在美通过诉讼启动追讨,过程中先由美国法院承认新加坡对此案做成的判决。当时新加坡已判决确定金纪玖必须归还台湾当局2980万美元,台方得以此在美国请求追查金纪玖资产流向,以及名下持有多少财产?至于张曙光当庭认罪受贿之后,他在洛杉矶的房产如何被处理?端看大陆当局怎么出手。”

李秉信对心存不轨的境外人士提出警告,把不法资金送进美国买房购屋纳入名下,绝不等同于把钱存放到万无一失的保险箱。他说:“美国法律对房地产买卖与登记订定严格的产权规范和记录,任何地号都有产权和所有权人,这都是可对公众公开的资料。受贿所得黑钱本属不能见光的钱,一旦用这样的钱在美国买了必须见光的财产,也就让这些黑钱'凡走过必留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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