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场内幕:纪委纪检官员如何发大财
——纪委专案捞外快 腐败分子反腐败

【看中国2013年09月09日讯】以前国资委主任蒋洁敏为例,以他主持中石油工作期间拥有的权力,交代腐败案情可以供出许多腐败线索,每一条深查下去,都会影响到一批官员和商人,一个专案派生出无数的专案,纪检人员便可以利用手中的证据,对涉案官员和商人进行敲诈勒索,让他们花钱买平安。

第五代上台后厉行反腐,各地纪委成立了不少专案组,殊不知每个专案都可能是纪检人员的发财良机。权力无边的纪委系统已成为利益集团,甚至变成当代东厂,试问谁能监督?

广东梅州三十一岁纪检人员吴汉林,一年前抽调至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某专案组,调查一家地产公司腐败案。短短一个月内就接受该公司董事长一千多万元人民币的贿赂,金额之大令人震惊。

一个年轻科级反腐官员,居然在短短一个月就收取如此巨额的利益,由此可见每个专案组有多大油水,又有多大的制度漏洞。事实上,中纪委本身已成为利益集团,部分反贪官员其身不正,通过反腐敛财已是公开的秘密。尤其是涉及省部级官员的重大案件,经办人员上下其手,对贪官及其亲属敲诈勒索,无往而不利,经常一个项目办下来,很多经办人员已成为亿万富翁。

在纪检系统的潜规则中,中央批示的专案一定要办成铁案,尤其是重点对象,必须是证据充分,使其难逃法网。但由于一个案件往往会派生许多线索,这些线索便成为纪检人员发财的机会。以前国资委主任蒋洁敏为例,以他主持中石油工作期间拥有的权力,交代腐败案情可以供出许多腐败线索,每一条深查下去,都会影响到一批官员和商人,一个专案派生出无数的专案,纪检人员便可以利用手中的证据,对涉案官员和商人进行敲诈勒索,让他们花钱买平安。

绝对权力绝对腐败

在专案调查中,纪检人员的权力无限,随便一个词句的调整,就可能影响官员的命运。譬如,专案调查中发现商人向官员主动行贿,如果金额很大,这名商人很可能以行贿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但如果纪检人员高抬贵手,将商人主动行贿改作“被索贿”,这些商人便可安然无事,逍遥法外。

河北一位检察长被多次抽调到中纪委参加省部级专案组,多次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纪委的表彰,后来因不慎摔倒跌死,正当各方隆重纪念之际,却发现有三名自称是其唯一妻子的女人出来争夺遗产,事后清点该检察长的遗产,居然有上千万元来历不明,全部都是搞专案时发的横财。

中国的反腐已陷入腐败反腐败、贪官查贪官的怪圈,当局在加大反腐力度的旗号下,不断给各级纪检部门加强权力,为其查案大开绿灯,因此埋下了深重的隐患,这些纪检人员事实上已成为法外之吏,比明朝的东厂、西厂太监更让人望而生畏。事实证明,依靠案件反腐并不是好办法,关键是要有良好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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