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08月29日讯】最近,一些朋友来电来信,嘱我小心、注意安全。整肃在即或者已经开始,朋友们担心我出事,这份情谊,我领。
其实,我这种人不出事也很容易,少写少说就好。最近,我总是有一种忧虑,这个国家从某种意义上正在倒退。如果在国家倒退十年二十年和我因为说话写文章被抓、被关起来十年二十年之间进行选择,我情愿选择后者。
从对于秦火火,或者说,从对吴虹飞的刑拘开始,有关方面的整肃行动,正式粉墨登场。随着薛蛮子的被拘留,这个国家开足马力开始加大速度和力度进行网络整肃。一时之间,风声鹤唳,舆情汹汹,这不是好事情。
秦火火和薛蛮子们说话前,我先说两件事情:第一、我是做网络推广的;第二、我也曾嫖过娼,而且不是一次两次。我先把底兜在这里,你们可以当作把柄。
需要表明的,还有我对秦火火与薛蛮子们的态度。对于秦火火,坦率地说,我看不上。虽然都是做网络推广的,大家不在一个层面上。即使做流氓,我也只能做有气节的流氓。我跟薛蛮子也不在一个层面上,我不在任何圈子,对于呼朋引类、有圈子的公知们,我一直怀着警惕和自觉的疏离。薛蛮子出身官宦人家,我是平民知识分子。我对薛蛮子最鄙视的地方,在于秦火火们出事之后他删除有关微博的行为,这种行为跟艾未未当年忽悠喻高的画家朋友们上街而自己站在河岸一样令我不齿。我有一个观点,我要别人去做的,我自己会走在前面。
从公布出来的秦火火的“罪名”看,没有一样应该被警察抓捕和刑拘。有关雷锋的问题,始作俑者不是他,他不过人云亦云,而且雷锋本身就是一个可疑的人,说什么都无不妥。我曾经写过雷锋是一个贪污犯的文章,如果秦火火有罪,我申请同罪。有关张海迪、罗援、李天一们和高铁赔偿的言论,并非空穴来风,也上升不到有罪空间。至于郭美美、凤姐之类,第一,我对秦火火炒作出她们表示怀疑;第二,那是三俗,三俗不是罪。因此,我要求释放秦火火。
我不赞成薛蛮子嫖娼,我并不认为嫖娼就是多大的坏事情,我尊重每个人嫖娼的权利。我坚决反对的是,用私德作为抹黑和构陷一个人的理由和借口;我更反对,这种以抓嫖为借口的打压言论自由的行为。薛蛮子应该为其嫖娼行为付出代价,但是,这个代价应该无关他的言论倾向。他只是一个嫖客,不是嫖客大V。
还有一个人需要说的是周禄宝,从官方公布出来的行为和我所得到的信息看,这个家伙应该被绳之以法。敲诈勒索不论以何种方式,都该付出代价!
打压言论自由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行为,对于来自任何来自官方的打压行为,反对和抵抗都是我唯一的选择。
替秦火火和薛蛮子们说话,其实就是为自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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