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薄熙来受审(3) 中宣部和国新办密令

【看中国2013年08月26日讯】薄熙来死硬抵抗 中宣部和国新办密令

8月25日“墙外仙”披露称,中宣部:关于薄熙来庭审的报导,标题不能出现对薄熙来有利的字样,如薄和徐明当庭对质连发二十问等。

此外,有传是国新办的指示:“中国网”《无赖与狡辩:虚伪最后的疯狂》,和央视网《听风者:从薄熙来案首日庭审看反腐斗争之复杂艰钜》两篇文章,请门户网站和主要新闻网站在双首页(首页和新闻中心首页)转载,立即执行。


薄案庭审之际 陆媒揭秘审判“落马”高官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薄熙来的审判,经常被外界拿来跟前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和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相比较。

8月24日,经济观察报《审判“落马”高官》披露:承办陈良宇案时,2008年3月25日陈良宇在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当天下午17时庭审结束,庭审只用了一天便宣告结束。

据报,陈良宇在最后陈述中说了三个“对不起”。审判长在庭审结束前表示陈良宇认罪态度很好,积极退赃,合议庭将积极考虑这一情况。

2008年4月11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三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而当年(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也只用了一天时间出庭受审,陈希同最终因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

陈希同不服判决,提出上诉。1998年8月20日,中共最高法院对陈希同贪污、玩忽职守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陈希同上诉,维持原判。


李庄:找出了薄熙来70多处庭审发言漏洞

李庄接受网易采访,谈薄熙来庭审中的辩护漏洞,认为光前二天的就能找到70多处。

李庄就薄熙来在庭审中经常提到一句“‘外围证据’与本案无关”进行阐述,李庄认为所谓“外围证据”是相对于“核心证据”而言,一个案件的“核心证据”其实很少,甚至只有一个,其他基本上可以说是“外围证据”。他认为当中是一个环环相扣,缺一不可的,不然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这些外围证据恰恰也是支持核心证据的基础。

他举例薄熙来案中的受贿案,其中唐肖林为了一个项目找薄帮忙,薄有帮助联系副省长、找市长、副市长,然后又给下面的各个主管机构批示,公诉人将这些书证出示,就是为了证明薄利用职务之便,而受贿案的要件之一就是“利用职务之便”。薄对唐的核心证据,骂证人是疯狗,对外围证据,又称无关没什么用。李庄认为薄的表演误导很多人,甚至被忽悠认为控方没什么证据,但法官、检查官、律师都明白,这些证据很重要。

“不知道、记不清”李庄:这些词无法证明无罪

对于薄熙来庭审中常用的“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记不清”等用词,李庄认为是薄熙来的重点不放在拿钱没拿钱上,只是说不知道唐肖林办的非法的事儿,是大骗子,但无法证明薄熙来无罪。李庄还表示,即使拿脏款去做公益也不行,照样是犯罪。

薄发二十问徐答十多个没有李庄:只是烘托气氛的废话

对于庭审中,薄熙来与徐明的对话,其中薄问了20个左右问题,徐明回答十多个“没有”,李庄表示这是蒙外行。其实薄熙来问了这些不相干的问题,都是废话。再多也只是烘托气氛,但主要的问题,他一个不敢问,“对是否有罪无任何帮助,只是拖延了庭审时间。”

薄翻供必须两个理由“压力大”没用

李庄认为现在证据链已经形成,薄熙来有没有罪,不在他庭审表演怎样,还要靠证据说话。他认为翻供必须两个理由:一是证明自己遭到刑讯,第二拿出相反的证据,推翻原来的口供。他认为薄熙来以“压力大”为由翻供,肯定没用。

李庄认为薄熙来喜欢演讲、表演,言多必失在薄身上应验,大概有七十多处说错,把自己套上了。

李庄还举例了薄熙来一些供述中的说漏嘴,成了他“认罪”的痕迹,“比如,他说他原来在中纪委承认时,不知道他们上升到法律,言外之意就是,上升到法律就不承认了,再比如,他说徐明那两千一百万,这笔他从来未承认过,言外之意是这两千一百万我从未承认过,其他的我确实承认。”

李庄认为这次济南的审判,可以让更多的民众认清薄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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