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08月20日讯】内地怪事无奇不有,深圳建设了一座五星级看守所,形同度假村,羁押坐牢反而成了超级享受,难怪一些罪犯想方设法留在这个五星级看守所进行“疗养”。
据报道,这座五星级看守所有图书室、心理治疗室,装修豪华,用料高档,空间广阔,与过去又脏又挤又臭的看守所形成鲜明对比,当局声称这座看守所主要用于“羁押重大职务犯罪嫌疑人以及外籍嫌疑人”,也就是说,主要是关押官员与外国人,这也充分说明这个看守所修建得如此高档的原因。
内地官场曾经流传一个笑话,一群官员讨论一笔预算该怎么用,一是投资建设小学,让校舍和校车更安全;一是对监狱设施进行改善和优化。很多人原计划投资学校,但会议主持说了一句:在座的各位想想自己后半辈子还能使用到小学吗?最后,所有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改善监狱。
看守所是关押囚犯与嫌犯之地,不是享乐的地方,国人不明白深圳当局为什么要建成五星级?如果说对待嫌犯和犯人讲人权,也应该是普遍原则、人人平等的人权,凭什么“重大职务犯罪嫌疑人以及外籍嫌疑人”可以享受五星级,其他罪犯只能蹲脏乱差的看守所,而且动辄就遇到躲猫猫死、撞头死呢?
窃钩者诛 窃国者侯
只对贪官讲人权,何曾对百姓开过恩,这已是内地司法的潜规则。早前内地刑法修改,不少官员出身的全国人大常委力主废止现行刑法中关于国家公职人员贪污贿赂死刑罪名之条款,并认为这是与国际接轨,也符合少杀慎杀的原则。这导致贪腐的风险降低至最小程度,而收益却可以无限,在这样的免死金牌之下,官场腐败一浪高过一浪,陷入恶性循环。
贪官入狱都要搞特权,却以“与国际接轨”为借口,显然十分荒谬。如果真要接轨,为何国际上通行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中国偏偏不实行呢?为何国际通行的官员问责制,中国也没有实施呢?有利于贪官的就接轨,不利于贪官的就讲中国特色,这是何等荒唐的逻辑!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建议调整贪污贿赂犯罪的起刑点,将现行的五千元标准往上提。也就是说,今后官员只要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下的,可以不需要追究刑责,而小偷偷几百元都要判刑,这显然是庄子所言的“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翻版。中国司法已对贪官形成一条龙服务,贪污贿赂的起刑点不断提高,入罪可能性大大下降,即使犯罪也不用杀头枪毙,坐牢房又可以享受五星级待遇,何乐而不为?
中国的法律讲究宽严相济,关键是对谁宽对谁严,对权贵及官员们往往法外容情、格外开恩,对老百姓则罪加一等、从重从快,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过是句空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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