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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冤狱一朝梦碎 誓让恶人伏法(组图)

 2013-08-10 12:2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生前的秦月明             秦月明的妻子王秀青

【看中国2013年08月10日讯】我丈夫秦月明黑龙江人,于1997年为了女儿的病开始修炼法轮功,很快的女儿在半个月的时间,多年的乙肝病不药而愈,全家为之欣喜不已。丈夫与大女儿秦荣倩同时走上修炼的道路,而我与小女儿秦海龙也在一年后开始修炼法轮功。

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按照真、善、忍的道理做事,修炼后我们一家和乐、身心健康,生意稳定,大大改善了家庭生活。然而,1999年7月,中共开始了对法轮功的镇压,同年10月18日,作为一个炼功受益者,丈夫向区政府反映修炼后的心声,并陈述事实真相,却被金山屯区公安分局以扰乱社会治安、煽动闹事等莫须有罪名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伊春劳教所。释放回家后,仅仅七个月左右,即2002年5月4日,又被非法判十年重刑,关押到佳木斯监狱。十多年来,他几乎都是在冤狱中度过的。


未遭迫害前的美满家庭

9年翘盼一场空

在监狱中熬过9个年头,就在满期仅剩一年的时间,丈夫突然在2011年2月26日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我听到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一般,巨大的痛苦让我无法承受。2月27日下午,在我们强烈的要求下才被允许看了丈夫的遗体,他的表情非常痛苦,嘴唇青紫,翻身时从其口、鼻流出很多血,身体除了前胸外,颈部、背部、腰部和两腿都呈黑紫色。

很快的监狱又传出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刘传江、于云刚相继“正常死亡”的消息,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三人在监狱死亡。据了解,佳木斯监狱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即所谓的“转化”),于二月份成立了“严管队”,2月21日开始暴力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仅六天时间,丈夫就在严管队被害死。


秦月明的遗体

有知情人告诉我,丈夫是被监狱警察架到监狱医院进行强制灌食迫害时,被人插管插到肺里致死。26日早上丈夫就被迫害死了,可直到2月26日晚,我们才接到监狱的所谓“猝死”通知。我丈夫死得很凄惨,他被灌食带回监狱后,仍然不停的发出痛苦的喊叫声,一个晚上没有人理睬。这足以证明监狱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的生命视如草芥。

求真相讨公道

我们多次向狱方提出要看我丈夫被调到集训队直到死亡的整个过程监控录像,监狱提供的却是人为截取的人已死亡后的一段录像,并拒绝出具注明死亡原因的书面说明。而且监狱接待我们的队长及干警,还有副监狱长的说法都不一样,所以我们对我丈夫的死亡原因提出严正质疑,请求佳木斯合江检察院立案侦查,对所有违法犯罪人员和犯罪部门依法惩处。然至今没有解决的意愿。

丈夫被迫害致死后,我们家人将参与迫害相关的人员告上法庭。要求佳木斯合江地区检察院立案侦查这起极度可疑的死亡事件,依法追究佳木斯监狱集训队大队长于义枫、副教导员申庆新、中队长徐亮、警察杜岩、指导员刘淼森等人,涉嫌渎职罪、虐待被监管人员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等犯罪行为。

2011年3月26日,我们在向佳木斯合江检察院提起控告后,几乎每个工作日都到合江检察院询问何时立案,但佳木斯合江检察院接到控告书后,始终未对投诉人的控告给予审查立案。

2011年4月20日向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递交投诉市合江地区检察院不作为、涉嫌官官相护的投诉反映信。与此同时,我们家人4月19日向佳木斯监狱递交了《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
                 
2011年9月1日,我们又向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院赔偿委员会递交了《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9月8日,黑龙江省高法告知,已经立案。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院赔偿委员会将在法定的三个月内对此案进行审理。但立案后省高院却不让阅卷、不开庭审理、不作解剖尸检,承办法官王滨红拒不出面,直至今日没有解决问题的意愿。

2011年11月30日,我与小女儿遭非法劳教,独留大女儿继续为父亲的死追寻真相,并为母亲与妹妹呼吁,要求释放我们。她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走上街头征签,寻求民众支持申冤,短短半个多月,有超过1万5000名民众签名并按上手印支持为秦月明申冤。

身陷囹圄

2011年11月13日,就在距案件开庭不到一个月的时候,我和小女儿秦海龙外出找法医之际,被哈尔滨市警察非法绑架。2011年11月30日,在没有任何证据,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警方把我们劳教一年半,关押于哈尔滨前进劳教所。

在前进劳教所,狱警们为了让我们放弃信仰,用电棍电击、毒打我们。省“六一零”(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迫害信仰的专门组织)又派四个人监控我们生活中的一举一动。目的不但为了让我们放弃信仰,更主要的是想让我们“撤诉”,企图迫使我们在高压下对丈夫的死因不再追究。最后他们承诺:“只要你们撤诉,就能放你们回家……”。

我知道他们的手段就是靠欺骗来达到目的,所以没有答应。期间,省610、省高法、省司法局的人,每隔一段时间就来人骚扰逼迫我们,妄图让我们放弃为丈夫申冤。

对此,我想问:我们母女只是为了维护身为合法公民的正当合法权利讨个说法,却也因此深陷囹圄,这个社会还有没有王法,还有没有道义和良知?!


2013年4月13日秦荣倩(左)接母亲王秀清(右)与妹妹(中)离开前进劳教所时的合影。右图:跟踪的车辆

誓让恶人伏法

2013年4月13日,我和小女儿在黑龙江哈尔滨前进劳教所被迫害一年半,冤狱期满。然而,伊春当地610、公安局、区政府等单位,兀自不愿让我们离去,副区长等人大约4点半左右就派人接我们,企图把我们送走继续关押。在我们不配合的情况下,最终无法得逞。返家途中,一直有5、6车辆跟踪我们,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我们最终平安抵家。

在强暴威迫下,我与女儿三人没有退缩与胆怯,曝光与追究这些人的罪行不光为了洗刷我们的冤情,也为这个已经深陷罪恶泥淖的社会增添一股正义的力量。我会一直坚持下去,继续追究他们所干的一切罪行。我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天理!我相信黎明的曙光不会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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