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制度的保障,权利只是一种恩赐

【看中国2013年08月08日讯】十几年前香港回归,同时也带起来台湾是否应该接受一国两制的讨论。在中国的宣传中,台湾可以享有高度自治,比香港的条件更为优惠,可以有保持自己的军队,中央不派员到台湾,台湾人可以在中央担任职务等等。当时我还比较单向思维,我觉得面对如此优惠的条件,台湾理应考虑一下而不是断言拒绝。直到我听到台湾某个政治人物说的一番话才茅塞大开。他说:

中国大陆说的这些东西都是很好听的,但是假如真的一国两制了,宣传中这些台湾所享有的权利,都来源于中国大陆的给予,大陆能把这些权利给你,也能够把这些权利收回。而台湾人现在同样也享有这样的权利,但现在这些权利是我们自己的,把权利抓在自己的手中比由别人赋予要牢靠得多。

我很不应该地忘记了到底是谁说过这段话,但是我永远都会记住他所说的这段话。香港回归之后十几年的经历,和这段话所揭示的全无二致。香港民众在这十几年一直在争取基本法中所规定的普选的权利,而这十几年中所得出的唯一教训就是,即便开始得到了很好的承诺,但是在事后的实践中这些承诺都会大打折扣。承诺不算数的方法有很多,比如对大家原先都有共识的词汇进行独家最新解释就是常见的一种,有的解释甚至能到达让常人感到被愚弄的程度。民主党当初为了推动政制发展对西环作出妥协,遭到激进派的围剿。而事实证明,民主党的委曲求全并没有带来西环在承诺中的让步。到头来,香港政治还是重复着建制派承诺——反对派让步—承诺不算数——反对派斗争——建制派退一小步模式的循环之中。

最近大陆民意的力量一片高涨,网络反腐、散步事件蔚然成风,民众参与的需求越来越大,民众的力量也看上去足以对政府有所影响。比如雷政富事件和上海法官事件之所以能得到处理,和民众网络反腐关系极大。关于散步解决问题的事就更多了。去年的四川什邡事件,今年的云南PX事件,广东江门核废料厂事件。民众的散步最终都得到政府的暂时让步。 

这些事件一方面说明了政府对民意的重视,这是好事。但政府现在能够容忍,并不等于政府会一直容忍。事实上,政府随时有能力收回自己的容忍。比如我们现在津津乐道的网络反腐,严重地依赖于网络上能够允许我们讨论。只要政府认为有需要,它随时可以设置敏感词,全面封杀这些话题。我们的政府比斯诺登所面对的更加有执行力。因此封杀不封杀,只在政府转念之间。这种事例子极多,不必细数。

可见,现时民众所享受的“自由”,其实处于一种很不可靠,很不稳定的状态。“民意”尽管有时会有用,但终究是一种由政府赋予的权利,而不是由法律和制度所赋予的权利。由政府所给的权利,到了政府要收回的时候,它自会有收回的方法。只要没有制度上进行保障,就无法保证民众会一直享有这种“自由”。

现在常常谈论宪政的问题,不管一些人把宪政说得多么可怕,其实宪政的最根本的目标只是把宪法中列明的人民的权利真正回到人民的手中。人民的权利应该来源于人民,来源于宪法的保护,而不是政府的恩赐。做到这点,宪政就能够实现了。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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