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457签证新政详解 签证费7月后大涨(图)
【看中国2013年07月30日讯】新一个财政年的开始迎来了澳大利亚移民政策的重要变化,特别是457临时技术签证的变化。然而随着陆克文取代吉拉德后,原移民部长柯甘纳(Brendan O’Connor)就任它职,新任移民部长柏克(Tony Bourke)上台后,可能还会有更多的政策变化。
这次的政策变化主要包括提高临时技术移民收入门槛,所有申请人均有语言要求,雇主培训标准更加灵活,以及申请收费重组等。以下重点介绍7月1日以后的457新政。
1、强调企业持续为澳洲公民和永久居民提供培训
2013年7月1日之后,达到培训基准是一个持续且强制的要求,而不只是承诺。同时,雇主将有义务保存关于培训的记录。这其中包括新成立的公司(比如营业不超过12个月),需首先提供一个可审计的培训计划。之前的雇主必须证明他们在之前担保期间内满足了培训基准,并将继续在新的担保期间内满足培训基准,或是改变现有担保下的培训项目。
2、企业需证明真正的技术需求
2013年7月1日之后,签证官必须确认企业的提名职位是真实的,如果所提名职业的工作内容和持457签证的工人实际工作内容不符合;或相关联的提名职位不真实,是有可能被拒的。
3、标明担保雇员的人数
2013年7月1日之后,担保企业只能担保申请获批时所规定数量的457雇员。雇主可以申请变更担保协议来变更这个数字。雇主担保协议将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终止:达到担保数额或时间上过期(1、3、6年)。经认可的雇主担保人将不需要指定他们打算担保的雇员数量。
4、新的职业评估要求
2013年7月1日之后,加强Program and Project Administrator 和 Specialist Manager两个职业的技术评估。此前这两个提名职业是ANZSCO里的定义比较广泛的职业,现在则必须进行正式的职业技术评估。
5、市场工资率适用范围扩大到偏远地区
2013年7月1日之前,雇主为457签证持有者提供的条件必须和相同职位的澳洲公民一样。2013年7月1日之后,市场工资率规定超越了指定的工作场所,延伸到偏远地区。当没有类似职位的澳洲公民作为参考时,雇主仍须满足移民部的要求,提供符合此职位、地区及行业的待遇和条件。
6、工资豁免门槛上升到25万澳元
2013年7月1日之后,工资豁免门槛从18万元提高到25万澳元。
7、雇佣必须是直接的“雇员雇主”关系
2013年7月1日之后,雇主必须以直接“雇员雇主”关系雇佣员工。这禁止了除认可的劳动合同以外,雇佣双方再订立其它合同的情况。雇主必须保存与申请人签订的所有书面雇佣合同。
8、雇主有义务支付一定的费用
2013年7月1日之后,雇主有义务支付与申请雇主担保资格相关的一些费用,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这些费用转嫁给被担保人。
9、新的提名申请提交时,必须满足英语语言要求
2013年7月1日之后,如457签证持有者之前因通过年收入达到工资门槛而被豁免英文要求,现又以低于门槛的年收入重新被提名的,则签证持有人必须提供语言能力证明,或其它英文豁免条件。
10、英语语言要求豁免职业被取消
2013年7月1日之后,可以被豁免英文的职业被取消。其它维持的英文豁免形式包括:
· 提名工资高于豁免门槛;
· 持有加拿大、美国、英国、爱尔兰共和国、以及新西兰护照;
· 完成中学或者大学以上至少连续5年英语授课课程的全职学习。
11、英语语言要求和雇主担保移民计划一致
2013年7月1日之后,457签证的英语语言要求和雇主担保移民计划一致。职业英语测试(OET)中每个单项达到B以上即被认可,IELTS或OET的成绩必须在递交申请3年内才认定有效。
12、新开公司担保资格受限制
2013年7月1日之后,新成立公司的担保资格期限调整到12个月的有效期,且所有被新成立公司担保的457签证持有者都只能先获得首次12个月的签证。
13、强制性网上递签
2013年7月1日之后,所有457签证的担保资格、提名、以及签证申请都必须网上递交。海外公司的担保资格、提名和签证申请都将在澳大利亚境内审批。
14、457签证持有人必须在抵澳90天内开始工作
2013年7月1日之后, 457签证持有人必须在抵澳90天内开始为雇主工作。
15、要求必要的职业注册、执照或会员登记
2013年7月1日之后,457签证持有者必须于28天之内在工作所在地的州或者领地获得当地必要的职业注册、执照及会员登记。
16、延长签证持有人寻求新工作担保的期限
2013年7月1日之后,如果457签证持有人终止了与担保雇主的雇佣关系,他们找寻新的担保雇主或离开澳洲的时间期限将会延长至90天。
2013年7月1日起,临时技术移民457类别签证申请费用将从85元涨价至330元。移民部表示,这主要是为了反映处理和管理移民申请的真实成本,让澳大利亚签证系统和国际社会接轨。而申请担保他人的担保雇主申请费用仍然保持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