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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什么要马上废除城管?

 2013-07-30 07:5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看中国2013年07月30日讯】中国是到了该废除城管的时候

整个七月,在中国人的社会新闻中,“出境率”最高的恐怕要属城管了。从湖南临武瓜农的“突然倒地死”,到北京“父亲陪9岁女儿练摊被十余执法人员围殴”事件。城管的新闻几乎天天有,不是今天把人打得头破血流,就是明天引发群众大规模的“维稳”事件。不同的是今天可能在湖南,明天可能是北京……相同的是几乎每一次城管暴力执法,都给中国社会带来一阵剧痛。这让几乎全体中国人都在思考一个问题:一个几乎以打人为业的群体,到底还该不该保留?

小贩摆摊影响了谁的利益?

中国人为什么要摆个摊?显然要赚钱糊口。但凡有体面工作,谁人愿意风里来、雨里去,在大街上讨口饭吃?动作稍慢些,一天甚至几天的辛苦就会被没收。他们中的大多数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或下岗职工和失业者,他们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得不到社会保障机制的救济,他们买不起商铺,只能无奈地靠在街边摆个小摊养家湖口,这些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他们没有几险几金,有得甚至是要带着未成年的孩子一起出来。这是他们迫不得已的生存方式。

在《伦敦的叫卖声》一文中,“狂想客”曾说了一句令人心酸的话:“我是一个没有正式职业的人,只要让我能活下去,什么事情我都愿意去做。”也许从城市管理者的角度来说,小贩等人群的存在,与一个城市亮丽整洁的市容要求有所矛盾。而且影响到了一些人的利益,因为这些小贩卖的物品远比超市商铺所卖的更便宜,因此他们成为了商人的敌人,也影响了国家的税收。然而,他们有一个最大,看起来在道德上也能够压倒对他们“乱摆摊”进行取缔、处罚、驱赶的理由,那就是生存——作为社会弱势人群,他们需要以这种方式谋生。

城管暴力执法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城管本身就是一个“怪胎”。是个不伦不类的所谓的“执法组织”。城管为什么要暴力执法?以罚执法?且屡禁不止呢?事实上,目前的我国绝大多数城管部门人员,虽为政府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但是许多地方都没有经费保障,而是实行自收自支,也就是自己养活自己。不罚款他们就没有饭吃,因此只能没事找事。而要罚款,自然就要与被罚者发生纠纷,何况他们管理的对象又是弱势的商贩群体,挣几个钱不容易,谁会心甘情愿被罚?

如今,因城管暴力执法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当今中国群体性事件的一个源头。他们就像是一枚“定时炸弹”。事实上,在老百姓心中,城管执法就是按照长官意志,就是为所欲为,就是“给了钱就合法”。就是搜刮民财,就是打人就是骂街,就是一帮合法的地痞流氓。这一切早已“有口皆呸”,城管打死、致残摊贩,打得孕妇流产之类的新闻,总是隔段时间就来一起。全国一盘棋,哪里的天空不下雨!哪里的城管不暴力!

为什么世界大多数国家,可以没有“城管”,而我们必须有呢?
  
在连年一浪接一浪的取消城管呼声中,有一些杞人忧天者极力反对取消城管。他们认为:取消了城管城市不就一团糟了吗,那时的城市文明怎么了得?那时的小商小贩岂不更加无法无天?似乎城管一旦取消,这个城市就会不复存在,城市这片天就会塌下来。但就在几年前,河北省的元氏县,因为城管对公交车辆乱收费,电视台给予曝光后,元氏县政府就毅然将城管局取消了,彻底砸碎了他们的饭碗。如今的元氏还是那个元氏,元氏的天也没有塌下来!

其实,只要到了国外,你会惊讶地发现,根本就没有城管,警察都很难看见。就拿我们的“穷邻居”印度来说,印度全国街头商贩高达1000万人,以前经常遭遇城市管理者强行征税、暴力驱逐,促使商贩们成立了“印度国家街头小贩联盟”并持续发起维权运动,最终迫使印度政府颁布《关于城市街头摊贩的国家政策》,获得了在指定区域摆摊经营的权利。2010年印度最高法院又做出裁决,禁止政府基于各种行政决策剥夺小贩诚实经营的权利。如今,遍布印度城镇的街头商贩不仅方便了民众生活,还成为印度重要的街景而为外国游客所称道。

有些国家和中国正好相反,如果你要摆摊,政府不但不会刁难你,弄不好还能给你些优惠政策,比如说小额贷款,介绍货源信息,免费的创业讲座等等,因为你自雇当老板会给政府带来税收,明摆着要给政府送钱的。申请相关手续的费用以及登记年费,根据各地的规定从50到100元不等,你要是一天都挣不回来这个数,趁早别干这个,温哥华的最低工资每小时十加币,给人打工多省心啊,三个月以后还有牙医保险,失业了还能领失业保险金,比摆摊强。

取消城管,让政府职能回到“以人为本”

如今,各地城管部门试图通过诸如“眼神执法”、“举牌执法”、“鲜花执法”等方式进行自我形象的救赎,然而,屡屡见诸媒体的暴力执法让其作用大打折扣。联合早报网一项关于“城管存废”的调查结果显示:参与投票的29043个网民中,有41%的人更赞成城管的改革,更有40%的人认为,城管制度应予以废除。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认识到:城市化最重要的尺度是人,在追求城市秩序和市容市貌的同时,时刻都应将人的权利置于首位。让弱势群体也能在高楼林立的城市能有更多生存空间。

人权首先是生存权和发展权,如果一个城市的政府不能在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方面失责于前,却又对自谋出路的公民追惩于后,试问在贫富差距日异扩大的今天,他们靠什么生活?中国废除城管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公权力还无法完全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不能保障所有公民都获得较体面、有尊严的工作和生活的情况下,最大程度上对街头商贩等弱势群体表现出人道主义的善意和关怀,这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一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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