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为摔死女童的禽兽负责?
【看中国2013年07月28日讯】首善之区这是咋啦?接连发生耸人听闻的惨案——7月23日晚,北京大兴区两名驾车男子,因停车问题与一名手推婴儿车的女子发生争执,随即下车殴打,最后竟将2岁的女童从婴儿车里抢出来当街摔死,整个过程不到3分钟,熟睡中的幼童哼都没哼一声,就悄然离开了人世。
这完全是禽兽的暴行,刑诉法专家洪道德表示:凶手的做法丧失了基本的人性。
凶手必须予以严惩,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开脱。即便与女子的争执再激烈,婴儿也是完全无辜的对象,而猛摔一个婴儿会导致什么,完全属于常识范畴,不存在未能估计后果的罪轻情节,凶手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重刑。
然而,对罪犯的严惩并不能终结所有疑窦,我们还应该继续追问:这样的禽兽是从哪里来的?还有谁该对他负有责任?
——18小时后警方在房山区某温泉会馆内抓获了逃匿的凶手:71年生,本市丰台区人,曾因盗窃罪入狱,今年刚刚刑满释放。
这是怎么一个情况?精神病院治不好病人,监狱也改造不好罪犯?——盗窃犯抓进去“改造”了半天,结果被“改造”成了杀人犯?
无须多讲,事实已经证明,“改造”完全是失败的,曾经负责他的教官和劳改所,应该出来领回自己的责任。
另外,从案情信息来看,这名“刑满释放人员”不像一个衣食无着的边缘人士,而且混的还不错:有索纳塔轿车可开,出事后还躲藏进了“温泉会馆”,想必也是平时厮混过的场所……那么他现在干哪一行?有无单位或者老板?还是自己做什么生意?
在很久以前,坐过牢的人是倍受歧视的,处处碰壁,生路狭窄,这当然不对,他们也有权过正常的生活。现在呢好像矫枉过正了,某些人不但不愁生路,甚至已经不屑于再过平常生活,社会上也偏偏大有他们的用武之地——他们可以自己做菜霸沙霸,也可以替老板吓唬人平事儿,甚至暗中受雇于政府部门去“协调拆迁”……在这诸多“对口”行当中,他们的经历反而成了招牌,没坐过牢的还真没资格挣这份钱,谁怕你呀?
当然对于本案来说,这只是猜测,也许这位“刑满释放人员”做的是正经工作,但我们必须去问,为什么他带着一身没有被改造掉的暴躁凶狠,却仍然能在这社会中过得挺滋润、乃至很嚣张?
这些疑问并不多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