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治安总队长戴民私藏和走私警用枪支

【看中国2013年07月27日讯】戴民是个标准的“欧派”,长期崇拜西方文化,日常生活极其腐化堕落,平时闲暇时分,经常去做所谓的“欧式油压”或逛衡山路,新天地,静安寺等地提供色情服务的酒吧。

虽然戴民每月收入不菲。平均每月现金收入就有近20万元。这还不包括单位缴纳的“四金一险”,补充公积金,补充养老金等间接性收入。

其每月现金收入主要来源于以下7部分。

1.基本工资
2.奖金,加班费,通讯费,车改汽油费补贴等各类补贴
3.套取单位办案经费,110信箱举报专项奖励费
4.行政罚款提成,罚没物品变卖折价款
5.“新警察基金”及上海市公安局“三产”经营性收入分红款
6.执法对象赠与的“水费”和“烟钱”
7.帮助社会人员和特定关系人参与经营活动获得的“顾问费”

但其每月支出同样十分巨大。光顾色情场所,保养情妇,以及为了谋求继续升职而进行的请客吃饭,请客旅游,送礼活动等支出使戴民明显感觉工资有点不够用,有点紧。于是他急切地想寻找一些赚外快的机会。以此来维持自己的日常开销。

戴民在平时的工作中发现:单位里的警员在实际工作中,开枪的概率几乎为零,为“百年一遇”。所以即使是已装备20年的枪支,也和全新的相差无几!但是由于单位经费较多,经常用不完,上缴的话领导又舍不得,所以领导会经常将好好的枪拿去报废处理,再高价买新枪用。

戴民一直觉得这些老枪拿去销毁实在太可惜了!不如拿来赚点钱。

一次偶然的机会,戴明在逛酒吧过程中,结识了“老外”JACK。两人相见恨晚,一拍即合.

决定利用戴民在上海公安内部深厚的人脉关系和JACK的“老外”身份,合伙做军火生意!共同发财致富!

具体由戴民负责组织货源,JACK负责销售。

于是,戴民开始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联合其手下众多“小兄弟”,采取各种方法非法获取各类单位内部的警用制式枪支。

他们采用的方法主要有2种:

1.故意隐藏枪支上的某些核心部件,造成枪支损坏和不能使用的假象,报备单位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销毁处理该枪支。然后通过互联网购买和真枪外形完全一样的仿真枪,掉包真枪,拿仿真枪去销毁。。上演一出“狸猫换太子”的好戏。

2.将单位内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走正常报废程序的枪械用仿真枪掉包。

目前,他们走私的诸如7.62mm口径的54式、64式、77式半自动手枪,还有9mm口径的92式、95式特制警用转轮手枪。还有56式冲锋枪、79式微型冲锋枪、95式自动步枪(5.8mm)、88式狙击步枪,警用防暴枪等在欧美地下军火交易市场十分畅销。

 

(原标题: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总队长戴民长期私藏和走私警用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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