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制造了中共不能说的秘密(图)


江泽民

【看中国2013年07月22日讯】(看中国记者扬铃综合报道)“对这种已形成为全国性组织,涉及相当多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军人和工人、农民的社会群体,却迟迟没有引起我们的警觉。我为此深感内疚。”这是收录于大陆出版的《江泽民文选》第二卷的其中一段话。

这是来自于江泽民1999年4月25日当晚针对法轮功所写的《一个新的信号》信内的一段话,并注明是给政治局及其他有关领导同志的信。随后在距离不到三个月内的7月20日,便发起了对于法轮功的全面性镇压,也因为这场史无前例的镇压,对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事件始末 人多就得镇压

据评论员章天亮指出,在《江泽民文选》第二卷的这段话里,江泽民谈了三层意思,第一、他认为法轮功是“全国性组织”;第二、是法轮功遍及社会各个领域和群体;第三、中共却迟迟没有警觉。

江泽民的逻辑是:法轮功是一个甚么样的团体并不重要,做了甚么也并不重要。只要是“全国性组织”,涉及的人数众多,中共就应该“警觉”,就应该镇压。

即便是法轮功在当时给社会带来了安定及祛病健身的效益。据1999年2月,美国《世界新闻周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引用了中国一位高官的话:“法轮功和其它气功可以使每人每年节省医药费1,000元。如果炼功人是一亿,就可以节省一千亿元。(当时任总理的)朱镕基对此非常高兴。国家可以更好地使用这笔钱。”前中国人大委员长乔石也针对法轮功进行过深入调查后表示,法轮功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

后来在距离不到三个月内,江泽民便于1999年7月20日宣布对法轮功采取全面性镇压,并说出了“三个月内消灭法轮功”的话语,以及指示对法轮功学员要执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政策。而为了执行全面性的镇压,对中国的经济、社会、法制等各个层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镇压的费用超过了一场战争 耗损巨大财政

据《希望之声》报导,有消息披露,胡锦涛接班后,曾下令成立中央特别调查组对江当政时在镇压法轮功上的财政资源投入情况,发现镇压高峰时期(1999~2002年)的政资源消耗高达约中国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半。另有消息透露,比例最高时,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四分之三的资源被用维持镇压法轮功。

一名国务院财政部官员曾明确说到:“镇压政策是钱堆出来的,没钱,镇压就维持不下去。”在镇压刚开始不久,中共官员毫不讳言,镇压的费用超过了一场战争。而自这场镇压开始至今,已经有14年之久。

不惜一切代价 出卖国家利益 造成社会腐败气息

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调查报告集》指出:自1999年镇压以后,为换取世界对江氏迫害法轮功的沉默,逃避对其迫害人权罪行的揭露,用国家的大量资金与大批优惠条件,不惜一切代价收买外国政府、媒体、财团、公司,签订了各种协议。

江泽民为监控法轮功耗资几十亿让儿子江绵恒搞“金盾”工程,直接掠夺国有资产。在镇压中形成了以江氏家族为核心的、道德败坏的贪污腐化集团,一大批应受到法律制裁的不法官员因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而受到庇护。

民运人士唐柏桥也曾于2012年向媒体表示,江泽民集团为了镇压产生大量腐败。政府官员只要镇压法轮功很卖力,像薄熙来那时候,他腐败江泽民就原谅你,所以使很多人认为,只要我镇压法轮功就可以腐败,就有保护伞了。

所以很多人像公检法越来越肆无忌惮,不止对法轮功用那些酷刑,而且对待异议人士、包括薄熙来对李庄也使用酷刑,坐老虎凳,他不是法轮功为什么敢这样做呢,因为他镇压了法轮功有护身符了,江泽民集团不会去惩罚他。

迫害无法律依据  破坏中国法制殆尽

江泽民在镇压一开始就发现根本无法用现行的任何法律去给法轮功“定罪”,因为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对社会没有任何危害性,也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当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7种邪教组织、公安部另外认定的7种邪教组织名单中,都没有法轮功。

江泽民于是制定了一套新系统来破坏已有的法律体系,即建立“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六一零办公室”就是这个“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利用“政法委”这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党务机构,把对法轮功的迫害推向全国乃至全球,也把中国法制破坏殆尽。

原中共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副主任杜光先生在过去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曾经说过:这场毫无法律依据的迫害是中国的一场悲剧,不仅给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带来苦难,而且对中国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对中国社会的进步起着阻碍作用

本文留言

作者杨铃相关文章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