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止群租”规定缺乏最基本的人性

【看中国2013年07月21日讯】北京住建委、规划委、公安局、卫生局等部门今日联合发布通知,规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通知》规定,北京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单个房间不得超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这可真是一项冠绝古今的“奇葩”规定难怪网上评论称这是“用屁股思考作出的决定”了。 

这让我想起了历史上那位荒唐的白痴皇帝晋惠帝的故事来。

晋惠帝叫司马衷,曾祖父就是三国演义上赫赫有名的司马懿。这司马氏家族可谓是父亲英雄儿混蛋的血统特征:司马懿那是盖世枭雄,儿子司马昭虽不及其父,但是也能力不错,权倾朝野,孙子司马炎借助父辈的余威废了曹魏皇帝,建立了晋朝。到了晋惠帝司马衷,却是个智商近乎白痴的混蛋。据历史记载,有一年闹灾荒,老百姓没饭吃,到处都有饿死的人。有人把情况报告给晋惠帝,但惠帝却对报告人说:「没有饭吃,为甚么不吃肉粥呢?」报告的人听了,哭笑不得,灾民们连饭都吃不上,哪里来肉粥呢?历史规律其实是最公平的,既然皇帝混蛋,天下就不会安宁,结果这位不理解老百姓为什么饿死不吃肉的混蛋皇帝,在为不久就发生了“八王之乱”,自己也被人毒死。

晋惠帝的荒唐之处在于,他自己天天吃肉,就以为天下没有灾民。不过他还没有荒唐到自己吃肉,因此禁止天下人不能吃粮食,只能吃肉的水平。与其相比较,北京住建委、规划委、公安局、卫生局的精英大人们似乎更过分了许多:他们自己住着百几十平米的大房子,甚至是别墅,就惊诧于何以那些“不精英”的下等人为什么要几个人挤在一间房子里,以至于要运用手里掌握的权力来禁止了。

放眼到国际社会,现在是什么时代,是讲人权的时代。什么是人权,衣食住行,就是基本人权。即便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执政者还知道政权来源于人民,既要富人活得好,也不能让穷人太难活,建立了公共救济制度,为贫困家庭解决生存问题。改革开放,搞市场经济,出现贫富差别,这是发展中遇到的正常问题;现阶段国家的财力也许还不足以建立向西方发达国家那样的完善的公共救济制度,这个也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我们的某些政策制定者,在没有能力提供公共救济让底层人的吃得好一点,住的好一点,却反而去强制底层人民必须吃肉,必须住好房子,否则就开除国籍,那可真是荒唐透顶了吧。

当然,我也承认“群租”确实可能影响到了那些不需要群租者的“居住舒适度”,这正如开着宝马的人,总是感觉那些路边小贩影响他们的“开车舒适度”一样。但是一个富有人性的现代人必须树立这样的世界观:为了让另外一些人能够基本的生存下去,你必须适当的牺牲一点自己的“生活高度”。否则,这个社会就没办法和谐存在。这个时代,我们很多人已经学会了给狗狗讲人道的时候,更应该对那些我们的同类讲一点人道,因为“人道”二字本来就是对我们的同类而言的。

最后,我想再追问一句制定禁止群租规定的精英同志们,你们准备让那些按照你们规定的条件租不起房子的人住到哪里?你们有胆量,有能力把他们赶到大街上去吗?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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