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兄弟俩均判死缓的启示

【看中国2013年07月11日讯】新华网报道: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86年至2011年,刘志军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万余元;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为丁羽心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提供帮助,使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得巨额经济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不可思议的是,法院认定的贪腐金额并未包括被追缴的赃款赃物:其中房产374套,按每套120平方米计算也近45000平方米,以北京四环内不低于4万元的单价来计算,其价值已高达18个亿!还有美元23万、欧元223万、加元15万、港元8千多万等;还有股票账户9个,股票山东黄金27700股、佳电股份60万股、300万人民币的理财产品;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这家酒店紧邻央视大裤衩,价值至少也是上十亿!汽车16辆,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

此前很长一段时间,围绕着刘志军腐败窝案,媒体或坊间纷纷议论猜测受贿金额,一个掌管数万亿投资大权的高官,受贿金额毫无疑问会引发人们的极大兴趣。而且更具中国特色的是,刘志军为什么要帮一个看上去很平庸的女人非法获利40亿元?这个问题法院并未提及。

如今判决已定,相信大大小小的官员都会长舒一口气!对于贪官来说,只要不判死缓,都会有东山再起的机会,那些曾经受惠于他的各色人等都会伸手来拯救他们,就象当年被判死缓的刘志军的胞弟一样,先是改无期后是监外执行,照样发挥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影响力。

刘志军和刘志祥兄弟俩先后出生在湖北鄂州一个小村庄。兄弟俩都与铁路有着不解之缘,先后担任铁路枢纽武汉铁路局局长和副局长,又都分别在铁路部门任上落马。

2006年3月16,曾先后担任汉口火车站站长、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的刘志祥,因涉嫌故意伤害、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审,后被判死缓。让人意外的是,刘志祥的案子并没有牵扯到刘志军。 

刘志祥在2002年任汉口火车站站长期间,因为与汉口火车站招待所承包商高铁柱转租一事发生纠纷,刘志祥得知高铁柱准备与他人一起到有关部门举报其违法犯罪问题,便指使无业人员彭支红去“修理”高铁柱。彭支红邀约并指使冯立海殴打高铁柱。2002年12月8日,冯立海又邀约他人携带弹簧刀、铁管等凶器窜入高铁柱的租住处,对其进行殴打,高铁柱被刺破右股动静脉,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刘志祥在担任汉口火车站站长和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期间贪污、受贿高达3000多万元。在刘志祥案中,刘志军通过他的能量直接或间接地施加了非常大的影响。在审理刘志祥案中,刘志祥家属与高铁柱家属达成庭外调解,刘志祥家属给了高铁柱家属80万元。

事实上,刘志祥先被判死缓后,没过几年迅速从死缓改为无期,再从无期改为有期。2009年4月间,刘志祥从最先羁押他的襄北农场改到条件更好的武汉大军山监狱玻璃厂。而在玻璃厂期间,刘志祥就是种种花草,能享受到五菜一汤的待遇。刘志祥甚至还使用手机,通过他以前担任武汉铁路局副局长的关系为别人介绍铁路工程。

刘志军出事前的那个春节,刘志祥在武汉某医院保外就医,期间还有铁路干部职工去给他送礼。直到2月12日,刘志军案发后,有关部门才将刘志祥重新收监。

相信被判死缓的刘志军也会感到很欣慰,因而他已表示接受判决不再上诉,此前网上纷传刘志军要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现在看来,那都是没有根据的谣言!刘志军领到“免死金牌”也是一个政府风向标,如此贪婪腐败的官员也能保住性命,其他贪官只要贪污受贿数额少于刘志军,看来就不会有任何生命危险。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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