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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18年前陈建阳等五人杀人案 宣判无罪

 2013-07-02 23:3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看中国2013年07月02日讯】今天(7月2日)上午十时四十分,浙江杭州市萧山区18年前陈建阳等5人抢劫杀人案所涉“3.20”和“8.12”的罪行被当庭宣告无罪。

17年前,浙江萧山发生一起抢劫命案,陈建阳等5人两年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警方认为,他们在萧山农垦一场抢劫出租车司机并致出租车司机死亡。

2012年,当地警方在侦查其他案件中发现新的线索,浙江省高级法院的通报称,“2012年,公安部门在侦查其他案件中发现1995年3月20日抢劫出租车司机案件的线索,认为可能对上述案件的判决有影响”。

当地媒体报道说,当地警方发现这一犯罪嫌疑人后,通过血指纹比对,认定该犯罪嫌疑人才是3月20日抢劫出租车司机案件真凶,目前已予以逮捕,两起抢劫出租车司机案件中至少3月20日这起抢劫杀人案并非陈建阳等5人所为。

从1995年至2012年,被判决死刑缓期执行的陈建阳等5人已在监狱里服刑17年。

此次,浙江省高院的再审判决是:陈建阳、田伟冬犯有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王建平、朱又平无罪,田孝平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撤销以前的判决。

法院认定,陈建阳、田伟冬在18年前的确曾有盗窃行为,但并未犯下杀人罪行。

据此前《法制日报》的报道,97年该案复核时,证据存在诸多疑点,最主要的是移送过来的材料中没有指纹证据,当时也没有像现在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纠错机制。

按疑罪从轻原则,1997年12月底,浙江省高级法院改判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3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核准朱又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留下了三条人命。

此案当事人田伟冬对《新京报》透露,曾遭办案警员刑求,1995年,他在萧山城南派出所被3名刑警拳打脚踢至深夜,用头撞破审讯室玻璃门晕倒。他被送医包扎后带回审讯室继续被殴打电击,最后咬掉舌尖吞进肚子。

田伟冬出狱后,层多方寻找当年办案人员。4月中旬,田伟冬等人曾找到当年的办案民警,现萧山一派出所所长,对方解释那时是“组织行为”。

据他统计,“萧山案”涉及“168人”,当事的办案人员大多升迁,职务上带“长”的就好几个,有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4个人是派出所长。

(有删节)

(原标题:杭州陈建阳等五人杀人案今宣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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