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长青:对斯诺登事件的认知误区

【看中国2013年06月24日讯】在美国正式起诉斯诺登“间谍罪”并要求香港引渡之后一天多,斯诺登就离开香港,经莫斯科转机到第三国。这个举动再次证明中共“一国两制”的虚伪,面对重大问题,必定得由北京做主,香港根本没有法治,更没有什么一国两制。

美国跟香港签有《引渡条约》,而且是香港回归中国后的1998年签署的,说明该条约是得到北京首肯的,但香港这次却没遵守。港府的拒绝理由是,美方要求引渡文件“未完全符合香港法律的要求”,这是明显的托辞。

因为第一,香港的《引渡条约》明确规定,重大案件要先“通知”北京中央政府。而所谓通知,连港府前保安局长叶刘淑仪也解释说,就是听北京的决定,“中央政府可因应国防及外交理由”,拒绝把斯诺登引渡回美国。所以所谓的一国两制,实质还是服从共产党的意志。

第二,在美方提出引渡要求后,香港司法专家和律师等指出,按照《引渡条约》,嫌犯必须先经过香港法院开引渡审判庭,确认被告符合引渡条例后,才会依法将嫌犯递解出境、送回犯案国,整个引渡过程可能需要花数年的时间。上述前负责司法的最高官员叶刘淑仪也说,“斯诺登可在港申请人身保护令,在庭上抗辩。”

但在美国正式起诉斯诺登并要求香港引渡之后不到48小时,港府就拒绝了,这很清晰地展示,香港方面没有进行任何司法审查程序,根本没经过法院,就直接按照北京的“政治指示”处理了。这再次说明,香港的所谓独立司法完全是“皮影戏”,背后拉绳操纵的是北京政权。

斯诺登不管最后藏到哪里,这个事件都没有完,将继续成为争议焦点之一。从对斯诺登事件的争议来看,很多华人对美国政治、美国反恐、美国人民的文化心理尚缺乏深入了解,或者说至少存在三个“认知误区”:

第一个认知误区:不了解美国的两党政治。奥巴马上台后,迅速实施他的扩大政府、推行社会主义的政策,导致在野的共和党对白宫的批评非常强烈,两党对峙的强度也超过以往。但在斯诺登泄密事件上,共和党主要领袖却异口同声,支持奥巴马政府,痛斥斯诺登“叛国”。为什么在诸多重大问题上对立的美国两党,在这个问题上却空前意见一致?就是因为,斯诺登的指控——美国政府监控大众是侵犯隐私和违法的——并不真实。美国国安局监控国人跟外国的通话,是国会通过法案允许的。美国是三权分立,由两党议员组成的国会是最高立法机构。所以,说国会通过的法律违法,这在逻辑上就说不通。美国的棱镜电话监控计划,是911美国遭受恐怖袭击后国会通过的《爱国者法案》》(Patriot Act)中的一个部分,它不仅没有“违法”问题,而且这个监控计划的执行,是在两党议员的共同监督下,所以也不存在利用这个计划进行党派攻击和蒙骗民众。

在美国这种两党轮流执政的体制下,哪一届政府想蒙骗大众做非法的事情,不仅很难,甚至是无法操作的。因为首先,执政者会受到在野党的严密监督,反对党会用放大镜检查执政者的毛病,这不仅是由于理念不同导致看对方总是错之外,还因为只有找到毛病,才能在下次大选时有说服选民“选掉”执政者的理由。

美国媒体,同样也由于理念,分为自由派和保守派两大阵营,不管哪个党执政,都有另一半媒体监督它,甚至刻意挑它的毛病。在这种政治格局下,执政者想做一件隐瞒整体大众的事情,并长期瞒住,是难以想像的。而且在政府机构的雇员们,同样也是一部分人认同保守派、一部分人倾向自由派;当任政府做不规矩的事情,几乎无法避免另一种理念的雇员出来揭露。像目前在美国闹得沸沸扬扬的国税局刁难保守派团体的丑闻,就是从国税局内部披露出来的。很可能就是对奥巴马左倾政府做法不认同的人,揭出了底牌。

所以,在美国这种政坛、媒体、司法、民众等全方位都是一半对一半的政治格局下,执政者想秘密地、违法监控民众的电话、电讯等,是无法操作的。

第二个认知误区:不了解美国电话监控的实际操作过程。斯诺登指控美国人民的对外通话被监听是“侵犯隐私权”。这个指控同样是扭曲事实。美国有三亿人口,如果每人跟外国通话10分钟,就是30亿分钟。这要多少人来监听?即使每人监听60分钟,也需要5000万人!而美国政府的全部雇员才是2400万。这是无法操作、更是没必要做的事情。

真实情况是,美国政府没有监听全部民众的对外通话,而只是通过电脑软件,把所有对外通话录音下来。只有出于国家安全原因等,才调出存档的电话录音来听其内容。而且要调某人的电话存档,也需要有其他它美国安全部门警觉的行为、事件佐证,并向上级申请,得到批准后才可以听录音、或即时监听。美国国安局说,去年只是监听了300人的对外通话。美国三亿人口,监听了300人,比例是百万分之一。

打个比方,如果我往巴基斯坦打了10通电话,被美国的棱镜计划自动录音存档了。但我没有去过巴基斯坦,跟恐怖分子毫无关系,没有其它引起国安局警觉的行为,也没有巴基斯坦或其它国家的安全部门给美国什么警讯,那么这10通电话,就会永远在存档中,没有任何人去听它的内容。

这种电话录音存档对破案是非常必要的,早在二十多年前,我就感佩它的神奇和功效。那是在读美国记者大卫•凯普兰(David Kaplan)那本对台湾旅美作家江南被杀案的调查专著《龙之火:江南案始末与国民党海外间谍战》。1984年江南在加州家中车库被枪杀,媒体揭露说是台湾国民党政府雇用黑社会人员所为。美方最后向台湾方面出示的证据,就是那几个黑社会杀手在加州跟台北国民党军情局官员的通话录音。凯普兰在书中说,美国在加州地下设有庞大的电话监控网,所有从美国打到国外的电话都被录音存档。一旦需要,就可调出来听它的内容。美国司法部在侦查江南案时,就把那个时期从美国打到台湾的电话调了出来,最后查到关于杀江南的电话内容。

当时杀害江南的三名竹联帮黑道人员都已逃回台湾,其中两人被台湾警方逮捕。他们都不在美方手中,怎么能让国民党政府承认是他们军情局下令干的?台湾政府派黑社会人员到美国土地上枪杀美国人,这不仅是重大政治丑闻,更严重损害美台关系。如果美方没有电话录音等“铁的证据”,国民党政府是绝不会承认的。最后脸面全无的蒋经国总统下令,把军情局长、副局长和一位处长全部抓起来、判了无期徒刑。后蒋经国私生子章孝严出面斡旋,跟江南的遗孀庭外和解,赔了145万美元。

在今天美国处于恐怖袭击的反恐时代,这种通话录音就更有必要。同时,由于电脑网络的产生,增加了电邮、text等等诸多通讯方式,所以国安局也相应增加了这方面的监控记录。但那些担心隐私权被侵犯者,仍是杞人忧天,因为如果你跟恐怖分子没有关系、不从事犯罪活动,你担心什么呢?只要不涉及危害他人安全的内容,你的通话(录音)、电子通讯等等,根本就永远没人去听、去看。

第三个认知误区:不了解美国人民经历911恐怖袭击后对个人安全的重视。当然有人会强调,电话等涉及到我们的隐私,我们的通话,就是不想被任何人录音下来。但任何理性的人,都会在个人隐私和人身安全之间做出选择,做个权衡。众所周知,911事件前,美国的机场根本没有像现在这么严格的安检,那时飞机起飞前二、三十分钟赶到机场都来得及。但现在起码要提前一个小时,排大队通过安检。比如我自己,外出旅行一直喜欢穿一种类似军用的裤子(有很多裤兜,可以装证件、采访笔本、手机等等,既方便又安全),再加上是平头,竟有多次被挑出来,从头到脚重新检查(戴眼镜的斯文,好像没人理)。但我从来没有感到什么隐私权被侵犯,更没感觉因为不是白种人而被歧视,反而感到很高兴,很感谢,因为他们越是严格安检,恐怖分子就越混不进来,我坐的飞机就越安全。如果他们玩忽职守、马马虎虎,你的“隐私权”保护得严严实实,可是你的命可能就没了。连命都没了,还谈什么个人隐私?

有人说,机场的X光全身透视安检,侵犯人的隐私。但常识是,谁对你的身体感兴趣呵?不是为了你的安全,机场花大代价,有几个人愿意干那种枯燥的活儿?连那些就是要闹事、出风头,过安检时故意脱成三点式、甚至脱光上身抗议的女人都不仅没人稀罕看,而是惹众怒。像类似这种代价如果你不想付,那你就不要坐飞机,去开车或者骑马。而且说X光安检侵犯隐私的人其实根本就是矫情,因为去医院照X光,怎么不说侵犯隐私呢?做CT可能全身哪个部分都被看个遍,怎么不抱怨呢?说明在健康和隐私之间,你是愿意为健康而牺牲隐私的。那么在机场的X光检查,更是在生命和隐私之间选择,怎么就不想要命了呢?

在斯诺登被美国正式起诉间谍罪之后,媒体做的民调显示,多数美国人支持美国政府的电话监控计划,说明多数美国人有理性能力。而且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共场合(包括许多私营公司)都安装录像镜头。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所以能很快破案,关键一点是赛跑终点处的一家商店门口有录像镜头,录下了两个恐怖分子经过的场面。

现在公共场所,街角、停车场等等,都在安装更多的录像镜头,你路过时如有什么不雅行为等,当然都会被自动录像下来。但是,如果这个地点不发生案情,你跟恐怖分子无关,你的什么隐私,可能到死也没人去看。英国女王挖鼻孔,可以上全世界的小报头版,你挖鼻孔,根本就没人理。所以,就别矫情地喊什么“隐私权”了,你的生命安全有政府这么努力在保护,实在是幸运。我是最反对大政府的,但我认为,保护人身安全是政府最重要,甚至是唯一应该做的事情。

我在上篇“斯诺登是坏蛋还是英雄”中说过,美国的电话监控目的不是监控人民的思想,而是要保护人民的身体安全。这个人民,不仅是美国人,而是在美国这片土地上生活、工作、旅游的所有国家的人。例如这次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当场仅三人遇难,就有一人是中国留学生。而唯一被两名恐怖分子劫持的汽车车主也是中国人(他的逃脱实在是难得的机智勇敢)。这个比例太高了。看到那名遇难中国女学生的父母在追悼会上泣不成声,谁都会为之动容。在实行一胎化的中国,他们只有这一个孩子,能来到美国留学是多么难得。就这样被不问青红皂白、对所有肤色和种族都“格杀勿论”的恐怖分子畜生夺取了生命。如果美国的反恐做得更细腻、更负责,或者这种电话监控做得更缜密(两名恐怖分子跟他们在车臣的父母通过多次电话),就可能提前查到他们,避免这场惨剧。美国前副总统切尼说,如果这个棱镜计划在911之前就有,连911都可能避免。在国会就监听问题的听证会上,FBI等部门的负责人指出,该监听措施已经阻止了多达五十起的恐怖主义活动。

在上篇谈斯诺登的文章我还谈到,斯诺登根本不是英雄,只是个风头欲十足的自恋狂,是个小丑加坏蛋。在波士顿爆炸案后,有专家分析指出,那两个杀人兄弟,尤其是那个哥哥(洗脑诱导了弟弟),是出于一种“失败者”的沮丧泄愤心理才杀人。连他们的舅舅也一再强调,他们是Loser。那个拳击手哥哥常年不工作,靠太太养活,他们那个家庭已领取了美国政府十年的福利救济。心理分析学家说,他们是拿伊斯兰主义把自己的行为合理化,用这种一鸣惊人,来掩饰自卑。

斯诺登也是一个loser。他连高中都没念下来,后来只找到个收入较低的公司保安工作。那种失败感可想而知。后来因为会玩电脑,被中情局所属机构的愚蠢官员雇用,给了他在全球修复情报点的电脑工作。从他给友人炫耀自己终于有份高收入工作的通信可看出,他有点中彩票的感觉。但这个意外得到个位置的低能者还不满足,因为自卑心理,还想一鸣惊人,于是靠这种泄漏国家机密来成为全球名人。这跟那对波士顿炸弹兄弟是一样的心理,也是自卑导致的自狂和发疯。

而且斯诺登还有癫痫病,并神经兮兮。据他女朋友透露,他经常神神秘秘,甚至认为家里的洗碗机是窃听他的工具。这次他去香港,是以去治疗癫痫病的理由离开美国(该机构人员离美30天必须报备)。而癫痫是一种“脑神经元异常放电”的精神疾病。美国人更应该质问和追究的是,中情局相关机构为什么会高薪雇用一个高中都没念下来,并有癫痫病的无知青年?所以,斯诺登案,真正要检讨的不是监控计划,而是对斯诺登这种病态弱智者,审查得不够,监控得不够,才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caochangqing.com)

2013年6月23日于美国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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