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独立和公信力受质疑 “尴尬”的红监委(图)

作者:在云上唱  2013-06-14 19:0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看中国配图/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3年06月14日讯】6月11日,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王永透露,关于此前提出的重启“郭美美事件”调查一事,在委员白岩松的提议下进行了表决,但是仅获得了两名委员的支持,只能暂时搁置这个计划。无疑,这样的表决结果让很多人遗憾和惋惜,有人感叹红会错过了洗刷自己冤屈、重塑自己公信力的机会,有人感叹原来红监委不过是摆设的机构,有媒体表示,即便多数委员支持重新调查,其调查结果未必符合公众期待。

说起红监委,其尴尬的身份来源于“郭美美事件”掀起的舆论压力,据报道,2011年底,红会对外宣布,撤消商红会,着手建立专家委员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公共信息平台,开展对红十字品牌使用的规范制定和现状调研。红监委全民叫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它的诞生有两个背景。其一是,2012年7月1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红十字会要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其二是,自“郭美美事件”后,红会的形象一路下滑,公信力已经崩溃。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显然都寄希望于有一个“独立第三方”来填补目前的制度空缺,企图扭转对红会极为不利的局面。而这个号称独立第三方,其委员也是星光熠熠,比如央视名嘴白岩松,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中央编译局副主任俞可平,前民政部官员、现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董事长袁岳等等,大有来头的人物也让人觉得红监委还算靠谱。

只是,这个所谓的独立第三方其独立性并不能让人信服,据腾讯网报道,去年12月29日,红会社监委召开了第二次全体大会,由16位委员讨论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章程》,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应当为社会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经费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第二十五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应当为社会监督委员会及其秘书处日常办公提供办公场所及设施。而此前,红会曾公开表示,红会社监委是独立机构,与红会没有关系。矛盾来了,一个与红会没有关系的独立机构,为何其经费来源有红会,怎么不能让公众怀疑其“吃人嘴短,拿人手软”之嫌,其所做的调查和监督,是否能让人真的信服?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曾表示,社监委应独立于红会之外,为保障独立性,还需有独立基金支持,不用红会一文钱。此话不无道理,只是如今看来,在没有完全独立的情况,说红监委与红会无半毛关系并不成立,对于红会这样一个已经名誉扫地的官方慈善机构,倘若没有公正独立的第三方介入监督和调查,要想挽回公信力,可谓比登天还难,令人遗憾的是,红监委不仅没做到客观公正的独立第三方,反而处处替红会辟谣、澄清、辩护和结尾,而有媒体整理发现,翻一下红监委的官微,几乎全是在为红会辟谣、澄清、辩护、解释,比如网传红会虚开发票、万元帐篷之类,红监委都会出来辟谣,而证据就是红会说这些是谣言,试问,这样的红监委有何独立和公信力可言?

民众对红监委的质疑从未中断过,比如红监委聘请的委员,就被质疑跟红会没有直接的利益往来,短短半年时间,16位红监会委员中,至少已经有3位委员涉嫌与红会之间有利益交换:一是王永的商业公司所颁发的“十大品牌女性”奖项花落红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被指涉嫌利益输送;二是袁岳公开承认承接过红会的评估项目,“取费6万元”;三是红会2000万赈灾捐款流向红监会委员王振耀所办“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

红会确实已经到了不得不改革的地步了,套用一句俗话叫,此时不改,更待何时?只是拿一个本身具有尴尬身份,其独立性和公正性饱受质疑的所谓第三方红监委来回应社会的质疑,只能说这是在继续饮鸩止渴。


来源:作者博客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