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交纵火案高人解读:真相或惊人

【看中国2013年06月13日讯】6月7日18点20分,厦门一辆公交车行驶中突然起火,导致47人死亡,34人受伤。8名学生失踪。6月8日下午18时左右,厦门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7日发生在福建省厦门市的公交车纵火致多人死伤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陈水总被当场烧死。

这起案件从发生到宣布侦破,不到一天时间!而且,这次公交纵火事件,与2009年6月5日发生在四川成都的公交纵火事件的侦查结果竟然惊人相似:都是故意纵火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都是60岁左右;纵火动机都是因悲观厌世而泄愤纵火;都是在车尾纵火;犯罪嫌疑人都是当场死亡,犯罪嫌疑人在纵火前都留有遗书。另外,对外公布的公安侦查的过程和得出结论的论据都太简单,犯罪嫌疑人的妻子女儿都未见开口,公交上的受害者说话太少,还有让人感觉奇怪的那8位学生的失踪。所以,这个侦查结果难免让人怀疑:事实真的如政府宣布的那样吗?公安机关是否有出于某种考虑而草率结案的可能呢?

事实上,这个案件不仅有上面所说的那种可能,而且严重性远远超出一般人所能想像!

让我们先来看看下面这个事实:

6月8日13点多,@南都深度发布了一个微博,内容是南都深度周刊记者关于厦门警方宣布已经锁定“6.7”案件犯罪嫌疑人以及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的报导。这个报导在后面还附了犯罪嫌疑人陈水总腾讯微博中的一个长微博。随后,很多人找到了陈水总的腾讯微博。这个事件最神秘的地方就在这个陈水总的腾讯微博上!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陈水总的这个腾讯微博:

1、陈水总腾讯微博内总共有12条微博,包括三条不是太长的长微博,这十二条微博全部发于2013年6月6日18:52分到2013年20:18分之间,也就是说,这些微博都是发于1个小时零26分之内,而这些文字总共有大约1700字,除过第一个微博大约320字,8:52分后所写的微博文字也有近1400字,即使一个专门搞写作的人,一个半小时内要写这么多文字都是比较难的,况且陈水总只有初小文化水平,从学校出来基本从事的都是体力活,别说写作,就是大多数汉字应当都写不出来了,如何又能在一个半小时内写出这么多精炼的文字来呢?

而且,微博叙述的是从2013年3月17日到2013年5月10之间的事情,还有自己从1970年到现在的经历的叙述,仅仅回忆就是很费时间的;另外,在18:52发了第一个长微博之后,后面还发了两个长微博,发长微博也是比较麻烦和费时间的。所以,可以肯定地说,陈水总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要写出这么多流利的文字来,从常理上说,是不可能的!当然,这些微博的内容也可能是事先已经在电脑上写好了,在那一个多小时里所做的仅仅是一个复制黏贴的工作而已。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一方面,这些文字应当还保留在陈水总的电脑上,不过我们却没有看到警察提及任何有关这方面的事实;另一方面,陈水总如果在电脑上保留着这些文字,而且,以他的水平,要写出这些文字来并让它们通顺流利,一天时间估计都不行,当然我们可以猜测是女儿代劳(事实上,从文笔的成熟精炼来说,不可能是女性和年轻人写的),即使女儿未曾代劳,他要亲自长时间咬文嚼字写出这些东西并将其保留在电脑上,跟他合用一个电脑的女儿应当能够知道,总之无论哪种情况,女儿都该知道这些微博文字。

然而,警察公布的调查结果中却没有任何这类信息告诉我们,甚至连陈水总的女儿都只字未提!作为警察来说,要调查犯罪嫌疑人,对于嫌疑人的电脑以及跟嫌疑人合用一个电脑的女儿进行调查应当是必不可少的。因而,当这方面的调查结果没有出现时,我们就不得不对陈水总或者其女儿是否提前在电脑上写过这些文字,大大地打一个问号!

2、陈水总只有腾讯这一个微博地址,而且在6月6日之前未见他发过任何微博,可见他应当6月6日才是第一次在网上发微博。首先,作为一个只有初小文化生活在社会底层家庭贫寒的60岁的人,不但会上网,而且会发微薄,这本身就是非常不平常、非常罕见的,而且,第一次发微博就会用长微博,甚至是娴熟地使用长微博(一个多小时里发了三个长微博)这是非常不合常理的。我记得我自己玩了多半年微博都不会用长微博,看见别人发长微博,总是不知道怎么发的,最后百度了好一阵相关知识,才慢慢学会用长微博了。

3、看看陈水总的微博文字,语言非常流利简练,基本上找不到语病,而且长微博中略带一点古文,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着相当强的语言功底的人所写的文字,根据我的经验和判断,绝大多数大学毕业的学生(包括中文系学生),也写不出这么成熟精炼的文字!

所以,我可以肯定地说,一个初小毕业,而且从学校出来一直从事体力劳动直到60岁的人,是绝对写不出这些文字来的!也就是说,这些文字不可能是陈水总所写!另外,这些微博文字中频繁出现“草民”两字,而“草民”这两个字是一般无官职知识份子在文章中的谦称,一般下层劳动者是不会用这个词的,更不用说频繁地使用了!

所以,这就更可以看出,这些微博是一个有着相当长的文字工作经历的知识份子所写!至于“求救”写成“秋季”,显然是打字错误。

4、再仔细分析一下陈水总的微博内容,可以发现更多问题。

其一、自述中说“1970年因家庭来源被切断,草民随全家下乡”。1970年那个时代虽然穷,但每一个人的生活,包括以前的地主资本家在内,都是有保障的,即使是上山下乡,即使是全家下放农村,也不是切断你的生活来源强迫你离开城市去农村的。

其二、自述中说“历尽千辛万苦1983年回城,没有安排住房一家十口住28平米”。我不知道一家十口住28平米该怎么住?而且,那时候,陈水总弟兄姐妹都应当是二十左右到三十多岁的人了,有谁有过一家十个成年人在28平米的空间中生活居住的经历或者见过这样的事情?当然,我并不是否定这种可能性,而是觉得这个说法是很值得怀疑的。另外,那时候兄弟姐妹七个回城,难道没有一个有工作分房子的吗?这显然不可信!

其三、文中叙述的事实显然还没有达到让一个人去自杀的地步,更没有达到让一个人自杀并且让一公交车的人替自己陪葬的地步!大半辈子的苦都受过来了,办个手续被折腾几次就至于如此吗?而且,微博中叙述的口气也看不出特别的怨恨情绪,更不用说绝望情绪和仇恨一切的情绪以及报复社会的情绪。

其四、这十二条微博是在纵火事件发生的前一天一个半小时内集中发到网上去的,微博的注册应当也在同一天。显然,如果这些微博真是陈水总所写,它们应当就是陈水总对于第二天将要进行的纵火的一个解释。但是,让人很不解的是,导致陈水总受气的是那些公务员,他为什么不对那些让他受气的人进行报复,反而要对那些与自己没有丝毫利害关系的人采取那么残忍的行为呢?这是难以解释的,是不合情理的!

其五、微博中叙述的是办社保的事,对低保的事只字未提,而新闻中采访陈水总的二哥,陈的二哥却说陈水总以前常为低保上访!这个矛盾怎么解释?是微博所叙述的内容为假,还是陈水总的二哥说了假话?不过,陈水总的二哥有把社保改成低保的必要吗?

其六、微博中写的是陈水总多次为社保上访,但陈水总所属街道办工作人员却说陈水总没有为社保上访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微博内容本身为假,还是街道办人员说谎?不过,街道办人员有说这个谎的必要吗?

其七、陈水总二哥和街道办人员的说法是不矛盾的,但陈水总二哥和街道办人员的说法都与微博中所述的内容矛盾!显然,这进一步证明:微博内容完全可能是伪造的!

5、陈水总的微博在第二天下午13点多开始被人广泛注意后,大约在1到3个小时内就被删除了。为什么要删除这个微博呢?这么好的解释犯罪嫌疑人犯罪动机的证据为什么要删除呢?显然,微博管理人应当没必要删,那么,很自然,删微博的人应当就是这个微博的主人,即写这些微博的人——一个有相当高的文字修养的知识份子!

另外,@南都深度也在当天下午删掉了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中附有陈水总微博的相关报导。这些微博之所以被删,一是因为其该发挥的作用已经发挥了,即为将陈水总定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一个必要的、能让人同情因而使人愿意相信而不愿意再去继续追究的一个证据,同时这些微博巧妙地将人们对罪犯的仇恨情绪转嫁到了政府身上,目的达到以后,就没必要存在了;

二是因为其本身为编造(当然不是全部编造,编造者肯定对陈水总已经有了相当的了解,但了解不很深,所以微博中会出现一些错误,譬如将低保搞成社保,将汤圆搞成麻□,等等),看的人多了研究的人多了就容易露馅,所以只要人们知道有这回事了,就可以赶快删掉它了;

三、因为其本身是假的,删掉它可能就没有人再去追究它了,如果保留的时间长,挑毛病的多,挑出问题来了,人们就会要求公安查出这个微博的实际主人,那时候就坏事了,所以只要有人注意到这个微博,知道这回事了,就必须赶快删掉。否则,如果这个微博是真的,腾讯没有任何理由删掉这个微博,反而有一百个理由保留、推荐、置顶这个微博:这是最能吸引人气的微博啊!

6、警方在宣布案件侦破后,一字未提有关这个微博的事,看来,在警方眼里,这个微博对于案件的侦破以及犯罪嫌疑人犯罪动机的解释并没有什么价值!或者说,警方可能也知道这个微博是假的,不然,对于这么重要的证据怎么会一点都不重视呢?

综上所述,显然,这个所谓的陈水总的腾讯微博应当是伪造的。

如果是伪造的,那么就说明:这起特大纵火案是陈水总之外的人在背后操纵着的,是早就预谋好的,而且陈水总应当至少提前一天就被别人控制了,他已经事先就被准备好了要被当做替罪羊和牺牲品的(还有一个值得重视的事实:警方公布的嫌疑人照片看上去是一个35岁到40岁的人,不像一个60岁的人,可对照一下跟其年龄差不多的其二哥的照片)!

那么,什么样的人敢故意制造这样大的惨案呢?他(他们)制造这样的惨案的动机是什么呢?是想通过这些惨案来造成人心的慌乱和对当政者的不满?是想通过“陈水总微博”之类的东西激起整个社会的怨恨和对抗情绪?是想通过这类事件故意给自己的对手制造麻烦?或者是想以乱促乱早日实现改朝换代的目的?从这个事件至少提前一天就把剧本编好,把“犯罪嫌疑人”安排停当,并制造好所谓的“上诉日记”巧妙地将人们对罪犯的仇恨转化为对政府的仇恨,而且最终剧情完全符合剧本来看,制造这起重大惨案的,应当不会是某一个人,更不会是某个或者某些普通人,而应当是能通天的、有着强大政治背景的一个政治集团!他们制造这起惨案应当就是为了某个政治目的服务的,因为只有强大的政治集团为了深不可测的政治目的才可能如此精心策划并成功实施这样的惨案!

那么,这个政治集团制造这样一个惨案的目的在哪里呢?细心的人都可能注意到,在习近平出访北美的这段时间里,国内连续发生了许多起重大事件,而且这些事件全部集中在习近平出访北美后的10天之内:黑龙江中储粮大火、大连石化大火、吉林禽业公司大火(死亡120人)、杭州一化工厂爆炸、武汉宾馆失火、虹桥机场客机滑出跑道、上海城区大面积停电、浙江萧山农化厂大火、陕西商洛一化工厂剧毒氟化氢泄露、江西新余一化工厂爆炸、厦门公交纵火案(死亡47人)、陕西富平一火药场爆炸、深圳横岗工厂大火、上海吴淞口12艘船遇险7艘沉没、济南一润滑油厂大火,等等。

也许,这些事件都是偶然的,但这些偶然事件恰恰都发生在习近平总书记出访期间,而且如此密集,同时,这些事件中许多事件的调查就跟走过场一样,而对当事人的处理也是轻描淡写,这就不能不让人沉思:这些事件的发生真的是偶然的吗?当我们再回头看看厦门公交纵火案,我们还敢断言这些事件的发生都是偶然的吗?当然,从感情上说,我更愿意相信这些事件都是偶然事件。但感情归感情,真相归真相,也许事实并非我们所希望的那样!即使如此,对于这些事件背后的真相,我想正常情况下我们也是不可能知道了,至少是短期内不可能知道了,就像那迷雾重重的7.23动车事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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