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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人均3套福利房是不是集体分赃?

作者:花玉喜  2013-05-13 12:0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十余年来,广西交通厅在2000年就为210多名职工运作人手一套“房改房”;2004年,又以变相低价福利购房方式拿到247套别墅给职工;2008年,又运作人手一套市场化“集资房”。先后以三种模式为职工谋得三套低价福利房(2013年5月9日南方网)。 

“房改房”、“集资房”、或“福利分房”,是直接使用国家土地,或省下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可大大降低建房过程运作成本。1998年中国停止福利分房,然而,广西交通厅却连续为职工建设三套房,真是无视国家政策规定,这一切行为说白了是公开楷国家的油以肥个人。

当时分配方案按级别抽签,200平米双拼别墅是科级和职工的;一百余处级官员参与220平米抽签;25套紧挨景观带400平米独栋别墅留给厅级。这房产是交通厅主要官员主持开发的,今天官员一切总是为自己着想,所以厅官们享受的待遇那就大不相同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广西交通厅享受厅级官员待遇的竟然多达25人,他们比普通职工享受的房产竟番一倍,官员与职工差距可以有,可相差这么大也太离谱了吧?或许这正是官员开发房产积极性很高的根源吧,当官的感觉真好啊!

南宁“通发园小区”两百多幢别墅是广西交通厅职工别墅,一套220平米双拼别墅是350万元。2004年,房主只用43万元钱,不到原价1/7。也就是说这里现在房产价格在17000元以上,原先厅官们58万元购置的400平米独栋别墅,现在只少价值700万元左右,这一赚唾手可得就是640多万,这自然难怪官员建房兴趣浓厚当然,这可美其名曰“福利分房”?这背后是否意味是官员们的一场集体分赃

2003年,国土资源部通知“停止别墅类用地土地供应”;2005年5月,广西明文禁止已有房改房或集资房职工不得参加集资建房;2006年8月,住建部等几部委“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广西交通厅第三套房是2006年建设,无论你是国家部委的禁令,无论是广西自治区地方政府的禁令,一而再再而三禁令,并没有阻挡这一自治区首府城市多重福利分房大行其道,广西交通厅却依然冲破禁令建房。也就是说任何禁令都失效,今天官员尾大不掉,致使政令不通已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可他们为什么就这么敢呢?这是否意味一切政令在官员眼里只是“一纸摆设”,政令不通很严重可是一种政权危机啊?

2004年后,南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多数开始采用市场运作方式建房,或许全国类似广西交通厅现象很多很多,鉴于过去十多年保障房缺失和商品房价格暴涨,这一切无法排除多少单位挂羊头卖“鼠肉”。假如不是广西交通厅内部人士报料,广西交通厅上上下下将不知还要分多少房?更可悲的是曝光了也可能很难有有震慑力的处理?这一官员公开分赃现象不知将延续到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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