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有功论”让百姓寒心、惊心!
日前,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文章中谈及河南赵作海杀人案、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称审判法院当时是立了功的,至少可以说是功大于过的,否则人头早已落地了(2013年5月7日北京晚报)。
河南赵作海、浙江张氏叔侄根本没有杀人,却被办案无能者的警察刑讯逼供,硬是石上栽花诬陷为杀人犯,法院不仅没有还以公正,却严重违背罪刑法定、程序公正原则,在严重缺乏事实依据情况下却被判处重罪。司法作为社会公平正义底线的最后一道红线却失守了!
对此,沈德咏院长认为他们面临来自各方面干预和压力,即使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相关官员给压力,法官就可容易冤枉好人吗?他们明明是导致冤案、错案发生的直接责任人,错判客观上是罪有过的,应该追究刑责,怎么却被称为有功呢?就是这样的冤假错案可毁掉一个人一生,毁掉一个家庭,这是任何赔偿都无法弥补的。
司法事关公民名誉、财产、乃至生命,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司法也是实现社会公正最后一道防线。现实中一切冤假错案无不与责任心不强、片面追求政绩、办案无能、司法腐败造成。冤假错案让公平正义荡然无存,司法公正和权威也将丧失殆尽。
早在去年“中国的司法公正”网络访谈时,这位一级大法官沈德咏说,“整体上来说,中国的司法是公正的。”他认为任何司法制度之下,要做到绝对或者100%公正,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沈副院长认为错案古今中外都有发生,其自我感觉似乎我们的司法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司法被赋予生杀予夺裁量大权,最高院副院长负责人“错案难免”的回答,让人为之震惊。如果这话出自其他人之口可以原谅,出自大法官之口,真的让百姓寒心、惊心!
这些年,我国司法领域乱象丛生;法官受利益驱动,无钱不办案,有钱乱办案,有法官居然与律师堂而皇之签受贿合同,有法官竟恬不知耻地称“帮了忙收点钱正常”。黑心法官游戏于原告和被告之间,赤裸敛财、枉法裁判现象很严重,诉讼过程异化为一场金钱、权力、关系较量。法官为了“人民币”什么也不顾;司法成为制造冤、假、错案发源地。这些年司法腐败非常严重,重庆、海南、广东、云南、辽宁等10高院(副院长)长,一批中院院长先后获刑。安徽阜阳三任中院院长同时被起诉,103黑心法官和相关人员涉案。浙江发生的吴英案,云南省巧家县发生的李昌奎“奸一杀二”案,遭遇网络舆论接二连三“逼宫”,舆论喷涌着对司法的质疑。法院更创造“巨贪不死”与司法量刑“通货膨胀”最新纪录。在这样的司法环境下,大法官的错案难免之说是为司法腐败开脱,更是对制造冤案、错案人的一种严重袒护?
今年两会表决6项草案,最高法工作报告反对605票,弃权120票,赞成率最低。这五年来,最高法工作报告遭遇反对票一直居高不下,今年创历史最高。最高法遭遇全国人大代表如此之多反对票,反映了民众情绪倾向,暴露我国司法领域严重问题好乱象。这一切是否与沈德咏副院长错案功大于过认识有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