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望者的暴力

又一起拆迁引起的血案。不同的是这次倒下的是拆迁者。砍人者和被砍者远日无怨近日无仇却大打出手,一刀下去,两个悲剧。让人想起杨志和牛二,但牛二也是悲剧,牛二为恶却罪不至死,但刀枪无言无法妙到毫颠。

我不会为杀人叫好,但我愿为杀人者辩护。

想象一下,兄弟俩相依为命多年打拼省吃俭用盖了一栋二层小楼,这是他们所有的家当,凝结着他们半生的希望与心血,承载着他们不再的青春血泪的记忆与守望的幸福。可有天上面告诉他房子要拆迁,而补偿款远低于建房的成本,双方自然谈不拢,这时人家因为赶工期就等不及了,干脆某一天直接宣布他们房子是“违章建筑”。他们盖在自家地上,盖的时候镇政府没有管村干部也没有异议。要说因为盖在耕地上就违章,那么追根溯源农村哪栋房子不是建在耕地上?看看国道省道两旁的耕地吧,哪天不在减少,那鳞次栉比的商铺不都占用的耕地而且合法了吗?唯一的不同就是后者是向政府缴纳了大笔费用。

六年了房子一直合法的站在那儿沐雨栉风,突然人家一句话就违章了。

这方式是不是很江湖?警匪片里寻常见。

任谁不会愤怒?

但草民的愤怒吓阻不了人家,人家紧锣密鼓但按部就班弄得程序没有瑕疵,但缺少了点人间正道。

你的愤怒需要自己疗伤。有的人气疯了,有的人抑郁了,更多的人认命了,只有认命的人才算痊愈。但也有人把愤怒埋在了心底,慢慢积聚慢慢发酵直至逼近爆发的临界点。

于是匹夫之怒流血五步而天下哗然。一道鸿沟划过如楚河汉界,一边是政府,一边是草民。怨恨的草民,唇亡齿寒的草民数量庞大,所以叫好声如四面楚歌。

官方的不妥协与底层的不宽恕越来越成为拆那最醒目的景观,这是个哑铃似的社会,但连接部却早已经锈蚀不堪重负。

我一直惊异于高层对此类事件的淡定,在他们的视野里,到底需要死多少人才能让他们重视一点恐惧一点?以至于我都怀疑真有所谓作恶授权之说,他们是否认为改革陷入僵局只有暴力才能推进,如果流血了,无论是屁民还是基层的衙役,他们都是可以付出的代价?

我不寒而栗,如果我的恶意推测是真的,那此类血案将成几何级数增长。

在我眼里,改革是好的,但改变则未必,甚至时常是邪恶的。而诸多所谓改革不过是改变穿了件马甲而已。

改变和改革,时下只应有一条检验标准,即过程是否尊重了民权结果是否拓展了民权。

所以强迫农民离开土地是改变,允许农民自主流转土地才是改革。强迫农民上楼是改变,允许农民自由迁徙剥离户籍所负载的歧视性福利是改革。

三十多年的瘸腿改革,已经把拆那人变成了一群经济动物,没有道义只有利益。吃特供长大的富可敌国却贪婪恣睢毫无忧患,而吃地沟油长大的则没有见识只会算计,而且相互投毒毫无底线。

皇权时代,没有法治,但至少有儒释道在,有乡规民约在,有对神祗的敬畏在,而今道德全盘失守法治仍旧没有上路。这样的盛世五千年未见。

据说我们自诩是精英治国,可一群只知聚敛得过且过毫无担当击鼓传花的人能算精英吗?如果你不知道谁在《通往奴役之路》和何谓《正义论》,如果你对民主宪政不感冒,你爬那么高总该有点抱负吧,否则对得起上天的垂青?对得起你一路走来被你踩下去的人吗?对得起百姓对你殷切期待吗?当然你更加对不起你自己。

一个有抱负的人就应该知道“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就应该有“登车揽辔,澄清天下之志”,就应该有“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的雄心。

哪怕我们再退一步,你只知道求田问舍只想做守成之主,但起码也该知道竭泽而渔最终无鱼的道理吧,该知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危险吧,该知道“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的古训吧,都学士硕士博士了也肯定学过贾谊的《过秦论》吧。

你握着所有枪杆子也不代表就会一世二世万世不竭。这是暴秦告诉我们的。你把菜刀都弄成管制刀具不代表就高枕无忧。这是蒙元告诉我们的。

我们不敢奢望你们推动民主和宪政制度的建立,甚至也不指望你们真能“握道而治,据德而行,席仁而坐,杖义而强”。但你至少要给人留个活路吧?给他们留点念想吧?没有活路就会走绝路,这是连动物都有的本能。俗话说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古人打仗对敌人都讲究穷寇莫追,都讲究三面合围给对方一条生路,因为他们知道无路可逃的人都可怕,他们会破釜沉舟背水一战。

那些不让别人活的人自己也不配活在这个世上。

因为我不仅看到了鲜血,还看清了黑白,所以我不谴责杀人者。

因为我知道法制和法治的区别,知道中国法和自然法的区别,所以我不批评杀人者。

因为我唾弃唾面自干的犬儒,尊重匹夫见辱拔剑而起的人,所以我理解杀人者。

而且我不仅知道赖雪平兄弟杀人,还知道很多拆迁户被杀,很多拆迁户自杀,很多拆迁户因为上访被带进了马三家。

所以血案发生了我不会世故的假装看不见,也不会精明的各打五十大板。我要秉笔直书,来为道义一言。

《战国策》里最好的文章是《荆轲刺秦王》。故事很简单,起因很明了,说白了就是秦王嬴政想拆迁六国把人逼急了,燕国的太子绝望之下就雇佣了个职业杀手搞刺杀。虽然没成功但荆轲以其重然诺轻生死的豪侠之气留名千古。法家的韩非子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其目的不过是想防民之口和让人逆来顺受。一个总体上世俗的族群,如果连反抗精神都丧失,每个人都像面筋被人家任意揉搓任意塑造那才是可悲。所以一个被逼到墙角敢于反抗的人,哪怕不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只为捍卫自己的利益,也值得尊重。

可喜的是,人们从唐福珍一路走来已经渐渐清醒。当更多的人发现跪着无法引起对方的怜悯而且发现这恭顺的姿态很危险时,人们慢慢都会站起来。

但我仍然不会为杀人叫好,因为那代价太残酷,他人的勇气无法改变你的怯懦,他人惨痛的代价你也无法替人家承担。没有体制的进步,这样的个案也吓阻不了如火如荼的拆迁,你自己站不起来,面对强权你还是只能呼天抢地哭天抹泪。每个人的不平和愤怒只能自己排解,不要撺掇别人为你火中取栗。

如果一个人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再奴颜媚骨,不再指望看客的鼓噪,不再指望媒体的声援,更别幻想有什么青天。我愿称这种人为侠。

最后我想说杀人者犯意于绝望,而被杀者偶死于恣睢。前者无大过恶,主观恶性浅,应从轻处罚。后者虽运气欠佳自身执法粗暴甚至有没有执法权都难说,但毕竟也是执行任务,单位当厚殓之。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本文留言

作者冷锋1976相关文章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