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发展恶果”,这提法算是独家理论,迄今也就我一个人说过。本来,几年前提出这另类观点,想说明的是这道理:如果我们社会能够实现“共享发展恶果”的话,“共享发展成果”的口号就不必喊来喊去了;在发展中共享恶果,共享成果则自然而然。
而如今,看来需要修正一下我的观点。我们,不管身处哪个阶层、哪个群体的中国人,现在已经共享发展恶果了;或者说,我们已经度过中国式发展的初级阶段,进入了共享发展恶果的中、高级阶段。
在初级发展阶段,发展的收益与成果、成本与代价,分人群“独立核算”或“分别承受”的特征比较鲜明。牺牲劳动者安全和尊严,透支劳动者体力与健康,在盘剥廉价劳动力的同时透支自然资源“吃子孙饭”,强势人群尚能吃到“独食”,独享发展成果;也由于发展初期只形成“局部污染”,从而游刃有余地规避人为毁败的局部环境生态。
2013年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三届年会上,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幸灾乐祸”地说:这次北京的雾霾,我特别高兴,我从来没有那么高兴过,因为北京以往我们呼吁水、呼吁空气,呼吁这一切食品安全的时候,没有人多少相信。因为特权阶级他们有特权的水,这次没有特供的空气了,他们回到家同样会面临老婆孩子的指责。
有人指就此评论马云“攻击”了什么,可再深想一下,马云此话表现出了平等意识与人文精神,讲政治也是相当正面——他为之而高兴的,不正是一直大肆张扬、引以为豪的“同呼吸、共命运”状态吗?
人在做,天虽然没在看,但它一直独立于人的意志而守恒运行,自然规律再一次惩罚了贪婪的人治、人为。辽阔国土上“十面霾伏”,“席卷我国中东部地区的强霾污染物化学组成,是英国伦敦1952年烟雾事件和上世纪40至50年代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污染物的混合体,并叠加了我国特色的沙尘气溶胶”。在京开两会的代表、委员,这回或许需要用肺思考而不是仅用屁股思考了。
118个城市连续监测数据显示,基本清洁的城市地下水只有3%,中国居民居住地地下水基本毒化;2006年开始的《全国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早已完成但不予公布,理由是“环境数据具有相当的敏感性”,其实不公布大家也知道不得了,还知道公布了也白搭,因为现有条件下,净化毒土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不提就不提,闭着眼胡吃海喝算了,反正是没办法的事。
自成循环系统的大气、水资源和土壤,对国人频发严重警告,粗暴干涉着“发展内政”乃至体制安排。在我们这儿,没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实现社会资源和各种机会面前的人人平等,终于,唯既得利益集团马首是瞻的发展以及与其配套的“唯JDP主义”,带来了重度污染,从而让我们看到了一种似乎靠谱的希望:重度污染面前人人平等。
为什么漫长岁月间没人吆喝“共享发展恶果”呢?这个问题蛮有意思,理论性蛮强。当然了,观点不正面,一点都不提劲,这是个原因,但主要原因是蓄意强调的思想和理论上的一个误会,即:既然是发展,那就只能发展出成果,带不来恶果——我们的发展,天然地、不需要任何理由地,就是成果的发展,从一堆成果走向更大的下一堆成果。故而,共享发展恶果,被认定是个反逻辑的命题。
但发展可产生恶果是个不争的事实,这不仅由中国式发展所证明。由于受认识水平、科学技术水平的制约,率先发展与探索的前驱,也总是提前收获发展恶果,也由此为后来的有脑之辈提供避免发展恶果的经验。遗憾的是,掠夺式发展、夺命发展、断子绝孙的发展,还是在中国大行其道了,于是有了“科学发展观”。假如不存在“不科学的发展”,“发展恶果”没有出现的可能,“科学发展”则无需提起。
“低人权优势”也是反逻辑的,低人权,也就是不平等的人权待遇,社会成员的人权有高有低的状态,本是逆文明、反正义的,怎么成了优势呢?但是必须承认,低人权案确实是中国式发展的最大优势,在不平等人权基础上讲发展,会加剧不公平的贫富悬殊,由低人权的那部分人承担发展成本,这正是发展成果不能共享的根源。
一群坐特权车的人规划、治理着公共交通;一群不在意物价几何的人在操纵货币与市场,调整着收入分配;一群吃特供的人在制定食品安全政策,负责食品安全;一群不交养老金的人操心着其他人的社会保障和缴费额度;一群无住房、供房之虞且依赖土地财政的人调控着地价、房价;一群可四海为家、随意择地而居的人决策着污染项目落地何处,维护着“人类宜居环境”…….这些个背后有着体制保障的分离与脱钩现象,显然是“吃独食”的例证。有一点可以肯定,保障吃独食和超国民待遇的体制,断不会服务于共享发展成果局面的实现。
重度污染面前的平等意味比较浓厚,这不错。然而,乐观也不可过分,即便都在一方水土上讨生活,没有制度条件和精英群体的良知觉醒,“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块使”的局面仍然不会达成。更多的社会资源将向保障特权群体倾斜,更多的财富与精英将流出本土——惠及全民的措施会有的,但全民沾光不会很多,这预测并非无理无据。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