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古城入城“抢钱” 门票收费惹争议(组图)


凤凰古城收费

【看中国记者苏修贤综合报导】原本免费的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自10日开始收取148元门票,无论是否参观景点,只要踏进古城就需交付这笔“进门钱”。而这项新的收费方式不仅引发民众挞伐,更有律师直言,此举根本是“趁火打劫”,毫无道理。

入城就收门票 另类强迫游览景点!?

位于湖南湖南西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凤凰县日前对外公布,从4月10日起,对现有旅游服务管理体系实施调整,变“凭票进入景点”为“凭148元门票进入景区”;重复来凤凰旅游的游客,一年以内无须重复购票,且购票达到三次者终身免票。

“原本古城内有两种价格,一种是148元包含了古城9景,一种则是南华山景区108元每人次,现在整个景区规范管理以后,只执行省物价部门的148元每人次, 看到了更多景点。”凤凰县副县长蔡龙表示。然而,大多数民众却不同意蔡龙的说法,认为此一作法是偷换概念、捆绑销售,取消了人们自由选择的权利,游客们再 也无法免费游览古城。

此前,游客进入凤凰古城不需购买门票,仅在游览景区时才需购买;而新办法实施后,游客即便只游览一处景点,也必须支付全部景点票价。

门票收费是新定价格 无须听证!?

针对入城门票价格是否合理?凤凰县14日通报称,在制定《凤凰县旅游景区门票管理办法(试行)》和《实施细则》中已“充分并广泛征求古城居民和从业人员意见”,相继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全县动员大会,组织相关工作组深入细致地开展宣传动员,充分听取居民和各行业各阶层不同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宣传和沟通,城区绝大多数的居民和经营业主表示理解和支持。”蔡龙说。

蔡龙向媒体表示,凤凰古城门票是新定价格,非涨价调整,故不需要听证。但不需经过听证的说法却引发质疑。

根据《价格法》相关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此外,2009年3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也要求,政府在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不但要听取经营者的意见,更要通过听证会制度,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凤凰古城门票关乎社会群体,是否真如蔡龙所言,仍待厘清。


凤凰古城收费后jieshi

律师:入城收费无理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简正德表示,到凤凰古城旅游的游客,只是到景点游玩,其它地方不一定去,收取“进城费”确实是捆绑消费,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有些人到凤凰古城不是旅游,而是探亲访友,出差办事。收取“进城费”没有任何道理,这种做法无异是趁火打劫。

清华大学客座教师殷冬明也发表评论,“我们的官员费尽心思,制订了烦琐而复杂的个人识别程序,提升了单价,但最终,大概十有八九会导致总收入下降的。”这突显了政策制定者对经济学常识的漠视或者无知,做出了一个其结果注定要与他们愿望相悖的决定。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这不是“趁火打劫”,而是“点火打劫”,本来没有火的;也不是捆绑销售,而是纯粹的拦路抢劫。这也说明目前各级政府包括一些小县城的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已经遭透了,到了不顾一切的想方设法抢钱的地步。

自10日收费开始,凤凰古城内有多家商铺关门、渡船停运。网友们发表微博帖文,表示因不满新规可能导致客源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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