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胡兰:革命烈士还是不良少女?

一个不满15周岁的女孩子,被一伙人用铡刀铡死,这是一出人间少有的悲剧

几十年过去了,我们的教育始终都在用这样的案例来映衬国民政府的残忍和无情,煽动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学生对那个已经成为历史的政府的仇恨,刘胡兰的故事被写成书、编为话剧、电影、进入学生的课本,在中国广为流传,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

可是,没有人告诉我们,是谁让一个无辜的少女被她的政府处死,她究竟做了什么罪恶滔天的坏事?另外,她当时能不能不死?她是一个英雄还是一个悲剧人物?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开始查阅许多关于刘胡兰的文字资料,对把她认定为英雄的说法越来越不敢苟同。

就刘胡兰的遭遇来看,她的罹难的过程是不是我们今天所听说的那样令人感动和振奋,有没有被人英雄化,这并不重要,也没有必要再去证伪。关键是我们如何理解英雄的意义。一个仅仅15岁的女孩子能坚强不屈,从容就死,确实是值得人敬佩的,可是一个人仅仅能够坚强不屈,从容就死,并不能说明她就是英雄。能够说明她是英雄的,是要看她为了什么才坚强不屈并从容就死的。

英雄是能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是具有较为恒定的内涵和普适的价值的。人类历史上出现过许多声名显赫的人物,可这些人物并不一定就是英雄,有些人当时是英雄,可是他所控制的那个时代一旦成为历史,他就不再是英雄,有可能是人类的罪人,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了;还有一些人,他一时被人们认为是英雄,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逐渐证明他所代表的理念是有问题的,是一种错误的价值取向,甚至与人类的发展和进步向违悖,所以,他也就会从英雄的神坛上滚落下来。

我之所以说刘胡兰不是英雄,并非想否定她在面临死亡威胁时的坚强不屈,即使她是被死亡吓得痛哭流涕而不是传说中的以大义凛然,已经都无关紧要。我是要说明,她的死,是两种她个人无法抵御的强大的社会力量对她的利用、欺骗和无情的侵犯造成的。她并不知道她在做什么,她所坚信并为之献出生命的理念,事业,并没有她所看到或是听到那样伟大。

直接导致她死亡原因是她配合敌后武工队处死了本村村长石佩怀。据一些资料记载,这个村长为阎锡山的军队派粮派款,递送情报,所以就要杀死他。我们知道,那时阎锡山是国民政府山西省主席,也相当于现在的山西省长,只是当时他把持着山西的军政大权。1949年后的几十年中,村长或是村支书、乡长等,也都是要派公粮、派民工、派税的,这是地方政府的职责,特别是在大跃进和文革中,因为派公粮、派民工而大批逼死农民、逼迫农民背井离乡的村长、乡长,应该并不比1949年前少,也并不比1949年前更善良,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难道农民或是某个其他的党派就可以私下处死村长吗?

此外,刘胡兰死难时,已经不是抗日战争之时,而是内战之中,中国的内战,无论是从当时还是从现在来看,都是一场没有必要的战争,它不是进步与落后之间的战争,比如国民政府与大清朝之间的战争,不是一场进步与落后之间不得不进行的战争,也不是抵御外辱的战争,而是一场纯粹是夺取权力的战争。

战争之前的国民政府,是有非常多的必须要改变的缺点,但是并非是一个无可救药的政府,因为这个政府还具有基本的民主素质,至少它拥有在中国全部历史中,更彻底的选举制和宪法制度,中国人唯有在这个阶段拥有过言论、结社和游行的自由,共产党也是得益于这个自由制度下才得以产生的,共产党的报纸、电台等也就是在这个制度下才得以发行运转的,据一本《历史的先声》的书披露,在共产党1949年获得政权前,曾经许诺要在中国实现比中华民国更加民主的政治制度,而广大民众之所有能够拥护并跟随中共浴血奋战而推翻中华民国,就是因为热切希望能够获得更多的自由和民主权力,希望在中国建立一个更加进步的政府。

刘胡兰就是在这种思想下,她替共产党敌后武工队的武装力量出力,并最终走上了杀人之路。从这一点来说,她不仅不是英雄,还是一个有罪的人。作为政府,需要追究杀人者的罪过和有关人的责任,本来是天经地义的,刘胡兰等人参与了杀害村长的犯罪行为,自然是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是,我们看到的是,在那个时代,没有人想到用法律来解决问题,一个方面利用法律的保护,钻法律的空子,实行暴力推翻政府的行为,另外一个方面,利用手中的权力,不经过合法的审判,就大肆屠杀相关人员,甚至对一个少女也没有起码的同情和人道,虽然双方很难认定谁为因谁为果,可是这样的残酷现实是我们不愿意再看到的。

我们看到刘胡兰的可悲之处,失去了对自己生命的珍视,也视别人的生命如草芥,她的英勇和坚强,不是为了一个崇高的人类普适的目的,也不能体现人类本质的价值,而是为了自己一群人的私利的执著;她的从容就死,不是为了更加崇高的自由和社会的进步,所以,这个少女的死是可悲的,而不是英雄式的。

象刘胡兰这样的少女,应有她们的自由和充满爱,而不是充满仇恨的生活,让她们不必为了像她们那个年龄还不了解和无法认识的东西去献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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