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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疯涨钱都被谁拿走了?

作者:蔡慎坤  2013-04-06 11:5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房价疯涨钱都被谁拿走了?日前这一话题引发高度关注。根据官方数据计算粗略估计,政府和银行2012年从房地产获得收入47917亿元,占全年房地产业销售额6 .4万亿元的75%。虽然这种简单相加的计算方法引起不同的看法,但多方的公开掠夺是不争的事实。

2012年,我国商品房销售额64456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0%.与此同时,来自房地产行业的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也非常可观。其中,土地出让金历来是政府从房地产行业中收取的最大比重收入,一般会占到房屋销售价值的40%左右。至于来自房地产行业的税费有多少,财政部的统计数据给出了答案。

福布斯中文版杂志、福布斯中文网总编辑周健工日前在微博上发布一条信息,综合了来自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2012年的统计数据。微博指出:“2012年房地产业销售6.4万亿元,缴纳契税2874亿元,房产税1372亿元,营业税4051亿元,土地增值税2719亿元,缴税合计约1.1万亿元,银行房贷余额12万亿元,获8400亿元利息,土地收入28517亿元,政府和银行从房地产获得收入47917亿元,占6.4万亿元收入的75%.”这个数据,还不包括腐败成本。

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主要包括立项环节、规划设计环节、融资环节、土地取得环节、拆迁安置环节、工程建设环节、预售环节、销售环节、出租环节,项目清算环节。而这些环节几乎都会涉及到税费征缴的问题。

目前房地产企业开发和保有环节的税费主要有11种,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上述统计其实还比较保守,并没有统计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这些税种并非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而是面向更广泛的单位征收。因此房地产去年贡献的实际税收远远超过1.1万亿元。

对于政府和银行从房地产销售总额中拿走75%的说法,业内专家也发表了不同的看法。广东省房地产协会理事赵卓文指出,土地出让金不应算为房地产行业当年销售收入的成本,因为当年卖出的土地要经过两到三年的开发周期才能对外销售房屋。

而来自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的数据也显示,上海房地产开发项目总销售收入中流向政府的份额为61.84%,北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总销售收入中有42.42%的份额流向政府。过高的房地产税费对进一步开征房产税无疑也是一大难题,按照前任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的说法,下一步税收制度改革的重点将包括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合并,并逐步在全国推开房产税等。

正如近期网上很火的一篇《中国房地产20%个税的真正的阴谋》网文所言:房地产市场冰封后,政府的财政收入就会锐减。怎么办?门已经关上,接下来就要关门打狗了。预计:房产税以及遗产税(包括老人留给子女的房产)会在不远的将来,也许是3-5年内推出。这样从海量的已经冰封的房产上,政府就可以得到源源不断的房产(遗产)税收。这税收,一开始可能不多,逐年会增加。因为水温上升太快会让青蛙跳出来。中国房地产估计总市值超过100万亿,是政府不花就能轻易利用仇富心里得到的最大的一笔财富,真正的让政府享受到了一虾三吃的好处:先吃土地财政(几十万亿),再吃20%交易税(十万亿以上),最后吃遗产税(按照50%计算会超过50万亿)和房地产税。而有权分配这100万亿财富的人,不需要法律监督,不需要人大讨论,不需要社会监督钱花在何处。这样,房产经过三吃之后,老百姓的财富就可以轻松的通过财政转移到利益集团和少数人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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