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赔钱能否了结人命案件?(图)


河南农民宋合义被开发商铲车碾死。(网络图片)

在过去的一个星期内,中国河南和湖北两省分别发生了两起引发当事人死亡的案件。虽然两起案件中的肇事一方都已分别向死亡者的家属做出金额上不等的赔偿,但中国有评论认为这样的血腥事件不是只用钱就能解决的。

两起案件具体地说,一起是3月27发生在河南中牟县,死者农民宋合义因不满土地被占用被开发商的施工铲车活活碾死;另一起是时隔三天之后在湖北巴东沿渡河镇发生,那里的农村妇女张如琼因不满财产补偿被宜巴高速公路施工单位的水泥罐车碾压致死。

中国有媒体日前报道说两起让人触目惊心的人命案件都已达成赔偿协议。湖北巴东沿渡河镇的死者张如琼的丈夫已收到85万元的补偿款。虽然河南中牟县死者的家属和肇事方没有公开具体的赔偿数额, 但中国中央电视台的《新闻1+1》日前播出的相关节目披露,最初就赔偿数额,被害人家属的要求和肇事方提出的数额差距高达200多万元人民币。为此,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星期二致电宋合义的儿子宋宏阁,询问家属是否对已经达成的赔偿金额感到满意。宋宏阁这样简短地回答:

“差不多, 还可以吧, 还行, 还算满意吧”。

然而, 当记者进一步追问宋宏阁是否坚持到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要求执法机关依法调查, 说明事件真相时, 他的回答是肯定的:

“因为我感觉赔偿和刑事责任是两码事。刑事判决必须公正, 要看法院的判决。 现在我们都忙着为爹操办后事,我们也咨询过律师,我们一定会坚持到底”。

在死者的家属已经与肇事方就赔偿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死者的儿子宋宏阁仍然坚持说要在刑事责任处罚方面不退让,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义工蒲飞表示,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在已经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下再谈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成功的希望很渺茫”:

“因为教唆犯罪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往往被判得较轻,和买凶杀人案不一样。我看过一些包括强拆造成死亡的案件,其中都有激情成分。
在这种情况下要追究案件的幕后真相, 现有的中国司法体系做不到。说到公平正义, 我认为应该从两个方面看。一是维权的目的是以当事人满意为目的。如果当事人家属在收了钱之后做出退让的姿态,外界的维权者也好,媒体也好, 律师也好都无可奈何。收钱就要签协议。赔偿协议的内容,外界只能揣测。至于家属是否在收钱之后坚持追究肇事方的刑事责任, 只有时间能给出答案”。

中国有评论说,民事赔偿不能代替刑事处罚,民事赔偿更不能代替真相。即使当事人选择封口,政府也应当公开信息,让公众相信政府不为当事人和解而左右,仍然秉公执法。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