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春华的考题

汪洋主政的广东留下了乌坎事件温和落幕的记录,被贴上了比较开明区域的标签。最年轻的封疆大吏胡春华一上任就碰上了《南周》事件,总算勉强应对,没有表现出颟顸无忌的嘴脸。然而接下来他就装糊涂了,对于辖区内维稳当局践踏人权,藐视法律的恶行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原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三级警员王登朝在2012年3月8日因筹备大型民主集会主张全民免费医疗;全民享受社保;全民平等养老等等,却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但当局找不出任何罪证,便罗织罪名,同年11月,深圳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和贪污罪判处王登朝14年有期徒刑,王登朝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此案受到各界的密切关注,是很显然的政治迫害。

然而在2月开始的二审过程中,深圳当局没有丝毫的改观,继续绞尽脑汁,要把违法进行到底!要把无耻进行到底!

更为恶劣的是:当朝鲜独裁者金三世罔顾国际社会的谴责,也无视中共当局的不满,进行核试验的时候,广大民众都非常气愤,但基于恐惧都不敢公开表达。2月23日,刘远东和多位广州民主人士走上街头,举行环保、反核和平活动,是真实反映民意,大快人心的事情。但刘远东却被广州警方以非法集会和示威游行的罪名抓捕,处以15天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期满,警方又复制深圳迫害王登朝的手段,以〝抽逃资金罪〞的罪名,将刘远东转刑事拘留。真实的原因是刘远东多次参与广州街头民主行动,包括今年年初声援南方周末。所以维稳当局把刘远东看作是民主行动的带头人,视为眼中钉,必欲置之死地。

中国借资金注册,然后抽资金还贷是个潜规则,90%的公司都是这样注册的。如果广东当局真的要严格按法律办事,那就审查所有公司的注册过程,以贯彻公正的原则,有违规者以同罪论处。如果做不到,就应考虑制定实际可行的细则。否则就掩盖不了以选择性借罪陷害的手法迫害有独立主见公民的事实。

近日大陆和香港的网民发起声援刘远东先生签名活动,网民群起响应,签名人数不断上升。如何对待刘远东一案,是胡春华的考题,现在胡春华不能再装聋作哑,必须答题。并且胡春华的答卷不仅表明他的价值取向,也是对习近平、李克强最近一系列忠诚宪法,依法治国,尊重人民的表态最明显的见证。足以表明习李是按传统说说好听话忽悠人民而已!或者他们没有权威,政令出不了中南海。还是真有诚意,而且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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