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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选举”违宪 律师状告张德江(图)

 2013-03-21 18:5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5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张德江3月14日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看中国记者王燕编译报道】据香港《南华早报》3月21日(周四)报道,中国一名律师已提起诉讼,控告中​​国最高层官员之一张德江成为中国的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选举”是“违反宪法的”。

杭州律师及社会活动家王城(音)周一致信中国的最高法院,指控张德江“当选”为全国人大委员会委员长是无效的。

在该文件中,他说张德江的“当选”尤其违反了中国宪法第65条。

该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任何人不得在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担任任何的职位。

“但是,3月14日,当张‘被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时,他仍然担任中国的国务院副总理”,该律师说。

两天后,当宣布新的副总理班子后,张德江才正式从他的政府职位中卸任。

王城(音)也声称,基于同理,对全国人大常委会5名副委员长的“选举”也是无效的:前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前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前卫生部长陈竺;前最高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

在他们“当选”后的数日内,当中四人才辞去了之前的职位,而王晨依旧保持其原来的职位。

在过去,绝大多数中国官员在获得全国人大里的头衔后,会很快放弃其的政府职位,但王城(音)称,该做法是中国政权更替中一个“巨大的漏洞”。

“几天可能看起来时间不长,但考虑到全国人大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构,一天,甚至半天,都是不可容忍的”,他说。

王城(音)还指出在宪法中的一对矛盾。“最高法院应该是最高司法机构,负责所有的法律,但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必须符合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务委。那么,由谁来决定全国人大的行为是否违宪呢?”他说。

王城(音)说,周二,最高法院已接受了他的诉讼,但尚未收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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