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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手伸进来 要台律师公会别挺法轮功(图)

 2013-03-09 00:4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台北律师公会2月27日下午邀集台湾、加拿大、马来西亚、以色列等国的医师、人权律师,举行“从国际法与医学伦理,谈中国强摘器官盗卖牟利问题”研讨会。

台北律师公会于2月27日举办“谈中国强摘器官盗卖牟利问题”研讨会,没想到前一天,中国国台办法规局长周宁竟透过前台北律师公会理事长李家庆致电现任理事长陈彦希,以法轮功是中国官方认定的邪教,台北律师公会不能邀请他们,也不能散播活摘人体器官等不实指控,要求取消活动。

对于周宁甚至说“不希望因为这个事件而妨害或阻碍目前的友善交流”等威胁口气,陈彦希说,“他是不是威胁,我无所谓,反正我们是台北律师公会立场,随便他啦,无所谓,我们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台北律师公会于2月27日下午邀请台湾、加拿大、马来西亚、以色列等国的医师、人权律师举行“从国际法与医学伦理,谈中国强摘器官盗卖牟利问题”研讨会。台北律师公会指出,虽然中国政府宣称死刑犯为其器官主要供应来源,但根据国外学者调查,许多器官都是自法轮功学员、西藏人民等“良心犯”活摘,为此,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主委翁国彦呼吁,国人应停止到中国进行器官移植手术,勿成强摘器官的帮凶。

但国台办法规局长周宁却于前一天致电台北律师公会理事长陈彦希,企图阻止他们举办这场研讨会。陈彦希在致函给全体理事信函里说到,“关于公会明天(指2月27日)举办的活摘人体器官座谈会,昨天晚上北京国台办一位周宁先生,透过李前理事长家庆兄打电话给我。周宁对我们日前发表的活摘人体器官的声明书表达关切。他表示:法轮功是大陆官方认定的邪教,非法组织,台北律师公会不能以错误的讯息误导台湾人民,尤其不能邀请外国法轮功的人士到公会来等等。他希望是否有转圜余地而取消明天的会议”。

信里,陈彦希转述周宁谈话说,“他十几年来一直致努力于两岸的交流,而今天台湾律师界与大陆的律师界能够彼此往返,交流顺利,是他花了很多心力促成,他不希望因为这个事件而妨害或阻碍目前的友善交流。至于大陆早有立法禁止买卖人体器官,对于器官移植也有法律规定,所谓中国活摘人体器官,乃不实指控,台北公会不宜以官方立场散布此等不实消息云云”。

陈彦希信中表示,“对于周宁先生的要求,我表示:台湾是言论非常自由的地方,每个人都可以尽情陈述自己的意见。因为我们会员想要表达有关人体器官移植及相关意见,我们才经由常理会及理监事会的同意,而发表公开声明,也举行座谈会。我们是律师,一切主张或指述,均凭证据。对于没有确切证据,且未经正反双方充份辩论沟通的主张或议题,台北律师公会不会发表倾向任何一方之意见或看法。法轮功在台湾,有人信从,也有反对,但是对台北律师公会而言,只要不逾越法律界限,我们尊重人民的任何一种看法或主张,对于法轮功并没有赞成或反对的立场。我们关心的只是人权”。

陈彦希强调,“明天的座谈会已经公告周知,不能取消。然而,在未经审阅充份证据并经讨论决议之前,对于法轮功的议题或所谓中国强摘人体器官的说法,台北律师公会明天不会表达立场或看法。再者,若国台办或其他机构对于这项说法有不同意见,或有任何证据愿意提到座谈会与出席的来宾分享,我们都欢迎。周宁先生表示他们会慎重考虑”。

陈彦希也请当天主持会议的公会人权委员会主委翁国彦,“明天您主持座谈会,务请秉持一向公正、客观及持平的态度,让正反双方均有表示意见的机会。同时,除了保障人权、维护正义及严格遵守法律之外,在没有明确证据及充份辩论之前,我们公会对任何议题不会表示支持或反对的立场或态度”。

对于公会理事长写信给他,当天主持研讨会的主委翁国彦表示,他没有评论。

对于过去是否曾有国台办来向律师公会的活动表达过关心?陈彦希表示,就他所知,并没有。他猜,因为台北律师公会跟对岸的公会这些年来有些往来,而律师公会的活动都是公开讯息,可能是他们某个会员看到这个活动讯息后跟国台办报告。

为何前理事长李家庆会帮忙牵线接电话?陈彦希表示,周宁“不认识我”,而李家庆担任理事长时,台北公会跟几个大陆公会都有交流活动。李家庆向他说对岸有这个关心后,陈彦希说,“那请对方直接跟我联络好了”。

由于中国是个新闻自由受限的社会,记者询问如果要受害者一定得有明确的证据,律师公会才愿意帮忙,这时要求的形式中立会不会变成“不介入”、“不表态”的借口,导致对中国人权关怀越来越少?陈彦希表示,应该不会。但律师毕竟跟民运人士不同,讲话还是得有些凭信,否则人家会觉得你只是个辩护人而已,而非公会的律师。

对于两岸往来密切,律师两岸业务也越频繁,会不会让律师公会内部起寒蝉效应呢?陈彦希说,如果会有寒蝉效应,今天这个活动就不会举办了。但律师公会还是照办不误,连题目、座谈内容都没有调整。“我们都是开放,听取双方证据的”。

两岸的往来密切,律师间业务互动也越多。北京仲裁委员会网站上就有照片记载,前台北律师公会理事长李家庆所属的理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念祖,于2010年11月8日,以中华仲裁协会理事长身份带队,与文化大学法学系教授李复甸、玄奘大学法律系赖来焜、台北律师公会理事长李家庆等13人,在国台办法规局局长周宁陪同下到该会拜会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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